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2667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27
  • 时效性
    有效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提案答复稿公示 蒙自市第三届第二次会议92号提案

蒙市监函〔2018〕20号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蒙自市委员会第三届第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戴琼珍、胡艳玲、陈文景、赵波委员:

  你们在政协蒙自市委员会第三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92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具体建议

  (一)健全监管制约机制,严把经营关和质量关

  一是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对证照不全的,一律依法取缔。定期对学校周边商户进行排查,严查无照、无证经营。二是建立自律制度,促进食品行业自律,各商户要严格把进货质量渠道,拒绝“三无”、过期食品上架,不挣昧心钱。

  办理情况回复: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历来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切实履行好我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各政府部门积极发挥各自监管职能,认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我局针对今年的政协提案和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加强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无制售“三无”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流动小餐饮。

  2、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生产、销售、餐饮服务活动。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记录等制度以及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原料、查处销售无检验合格证明、过期变质、质量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查校园内外及周边食品经营户销售的猪肉肠、牛肉肠等销量大的肉制品。对该类食品进行检查“索证索票”追溯管理,查看猪肉肠、牛肉肠等供货方证照是否真实有效,食品经营户是否进行索证索票;查看牛肉肠、猪肉肠等检验报告,看检验报告是否有效等;强调管辖所、队,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儿童食品、肉制品管理,增加巡查频次,确定为监管重点,加强快检检测。按《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红食药监发[2018]80号)要求,我局执法人员积极开展了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专项抽检。抽检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为重点对象,以深受青少年学生青睐的调味面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类等为重点品种,本次专项抽检活动在蒙自辖区校园周边共计抽检20批次,其中有9批次检验不合格,对检验不合格的食品,我局已立案依法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3、强化措施。以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稽查办案相结合、整顿与规范并行,把专项整治与消除安全隐患、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先后制定下发了《蒙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蒙自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大队开展蒙自市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工作联合检查》等。整治过程中,以责令整改不到位的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以及销售的重点品种为对象。截至目前,2018年共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931家次,学校、幼儿园食堂12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098人次,执法车辆705辆次,下发监督意见书13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查处违法案件5起,其中:结案3起,2起正在办理中。

  (二)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好学校周边市场环境

  一是要完善市场巡查机制,对辖区进行全方位、流动式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学校周边商户进行信用评分。二是要突出检查重点,主要检查学校周边的小商店、流动摊点的证照是否齐全。对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看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劣质食品。

  办理情况回复:

  1.各部门认真履职,各司其责,各负其职。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秩序管理,维护校园周边的市容环境卫生,杜绝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市城管局根据监管职责,结合创城固卫工作,在日常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注重加强对市区各中小学周边无证食品流动小摊贩的管控,为学生食品安全保驾护航。根据以往经验,新学期刚开始,无证食品流动小摊贩设点乱摆卖现象会爆发性出现,小摊小贩出售的食品“三无产品”对学生的健康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市城管局加密巡查频次和加大执法力度,一旦发现小摊贩,及时上前对其进行教育劝离,并将开展校园周边乱摆卖整治行动向摊贩进行了宣传。为了防范死灰复燃,区城管部门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进行科学统筹,加强巡查,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同时积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探讨解决食品乱摆乱卖的有效方法。据统计,自2018年3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220余车次,发现并处理校园周边乱摆卖问题180余宗。

  二是为提升食品经营单位的诚信体系,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持证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并对有条件的食堂开展明厨亮灶(网络厨房)建设工作。目前,全市现有持证餐饮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率达100%,2018年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44家餐饮服务单位达到明厨亮灶标准,同时开展 “网络厨房”试点建设。截至目前,共完成25家“网络厨房”建设,其中:学校(园)食堂5家。

  2.加强协同配合同,形成监管合力。

  针对学校周边的食品流动摊点,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为有效开展治理,2018年6月4日至6月8日,我局联合蒙自市教育局、蒙自市城市管理局疏堵结合,规范管理食品摊贩,变无序为有序。一方面针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流动食品摊贩,一律严厉“取缔”“打压”。另一方面建议相关部门指定区域或规定时段,引摊入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食品摊点进行备案,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有效监管食品来源等,纳入正常的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发放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规定其经营时间和范围,从而也有效解决食品小摊贩的生存、生活难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工商部门、食药监等部门加强与学校沟通联系,定期使执法人员走进校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宣讲假冒劣质食品、“三无食品”的种类和危害,解答学生的问题,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向学生家长和经营企业主发放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单。向他们宣传鉴别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方法,进一步提高人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真正把12315这个执法平台用到实处,在学校及周边设立投诉站(点),对学校周边的违法经营进行重罚,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办理情况回复:学校周边食品,学生是主要的消费群体,蒙自市教育局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1、学校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广播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每个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讲座。每个学期开学初,学校组织食品安全专题讲座或者组织学生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常识的全面宣传教育大会,引导学生科学饮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食品安全宣传:

  1、以“ 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蒙自热线”等系列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食品安全公告、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食用野生菌小常识,通过印发、张贴宣传资料,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长学生家长和经营业主等老百姓的食品安全知识

  2、在南湖、光明、银河等11个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蒙自一中等共设置了16个食品药品安全固定宣传栏,摆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安全知识、安全信息、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提高宣传资料的可读性和宣传效果。

  3.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播放安全小短片宣传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南湖广场大型电子屏、蒙自电视台等媒介,定期和不定期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小短片。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提高了消费维权能力和自我辨别假劣食品药品能力,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市民举报奖励机制, 出台市民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我局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15”,并实行24小时举报电话畅通制,保证了群众对各种违法行为畅通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责任意识。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基础薄弱。我局检验专业人员及检测设备不到位、监管人员不足、监管经费紧张、监管车辆缺少、法律法规尚未修改完善等的矛盾,严重制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再加执法装备缺乏、业务工作不够熟悉等原因,监管工作暂时还不能全面适应新的工作职责要求。

  (二)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要负总责、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要负主体责任”的机制建设上尚需进一步完善。我市市级层面尚未出台举报奖励机制相关办法。

  (三)监管难度大。校园周边经营户多是小规模,小摊点,从业人员素质低,监管工作难度大。

  三、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突出整治重点,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辖区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突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整治。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情况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的执行力度,探索稽查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创新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机制。例如:集中整治后,学校安排值日老师,通过禁止购买流动摊点食品等方式配合日常管理,发现流动摊贩多、难管理时,及时拨打投诉电话(12331、12315、12319),由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食品安全意识亟待提高等情况,及时将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及常用法律法规在市局网站上予以公布。按照食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食品安全户外公益宣传等活动及公益宣传播放,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知识保证。

  (三)认真履职尽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以强化监管为重点,对生产经营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把监管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在执法工作中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将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对校园周边区域进行排查,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康潇云 0873—3743532)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