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蒙自市人民政府下发了《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蒙政发〔2018〕5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出全面部署,标志着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省、州的文件通知精神,从普查的主要目的,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及时间,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的经费保障,普查的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对全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宣传部、政府办、发改局、统计局等25个部门组成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通知》明确了蒙自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和协调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通知》强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切实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要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切实减轻基层普查人员的工作负担。要确保数据质量,要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同时要注重分析研究,为提高宏观管理水平提供可靠依据。要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