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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76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20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4 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我市经济发展极为复杂、极为困难的一年。一年来,在州委、州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紧紧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以深入践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努力克服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等突出困难,积极应对经济增速陡然下滑等严峻挑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市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  

    一、综 合

    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为42.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27.72万人,占常住总人口比重为64.71%,常住乡村人口为15.12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2.38‰,死亡率为6.22‰;自然增长率为6.16‰。全市城镇化率64.71%,比上年提高1.92个百分点。

    据公安年报统计,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392515人。其中:男性194985人,女性197530人;非农业人口141205人,占户籍总人口的比重为35.97%;少数民族人口235538人,占户籍总人口的比重为60%。

    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129.8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比2013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13072万元,增长6.4%;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679274万元,增长11.1% (其中,全部工业增加值571238万元,增长9.2%;建筑业增加值108036万元,增长24.5%);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406391万元,增长9.4%。三次产业的比重为16.4:52.3:31.3。

    就业继续增加。年末全市就业人员28.47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5.74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73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9万人。

    价格水平涨幅较低。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2.0%,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5%。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比上年上涨1.4%。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23.95亿元,比2013年增长23%。在财政总收入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5.03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9亿元,增收6017万元,比上年增长7.2%,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0.52亿元,比上年增长6.5%。

    二、农 业

    农业生产形势较好。全市紧紧围绕有关“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旱灾,注重抓好特色产业,注重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粮食生产稳步发展,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 全市农村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2014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3.22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全年粮食产量达16.81吨,比上年增加1800吨,增长1.1%。

    全年肉类总产量为77148吨,比上年增长12.25%,其中,猪肉增长9.66%,牛肉增长54.5%,羊肉增长16.51%;禽蛋产量10520吨,增长4.07%;期末大牲畜存栏数为65750头,增长1.01%;期末生猪存栏数为426065头,增长1.3%。肉猪出栏824750头,增长12.66%;牛出栏21716头,增长28.99%。

    全年水产品总产量4329吨,比上年增长9%。其中,淡水养殖水产品产量4079吨,增长1%;淡水捕捞水产品产量 250吨,增长132%。

    林业生产稳步发展。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36115亩,年末森林面积4.3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9.4%。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市工业生产平稳增长。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57.12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全年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204.58亿元,比2013年增长4.8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189.25亿元,比上年增长3.66%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长11.52%,股份企业下降8.31%;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14.13%,重工业增3.46%。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有增有减。全年完成十种有色金属11.59万吨,比上年下降8.9%;铅4.17万吨,增长42.77%;锌7.42万吨,下降24.29%;水泥182.98万吨,比上年增长7.51%;钢材166.41万吨,比上年下降17.72%。

    建筑业较快发展。2014年全市建筑业实现总产值31.95亿元,同比增加10.52亿元,增长49%;营业税金及附加9043万元,同比增加4172万元,增长85.6%;年末从业人数:15349人,同比增加9180人,增1.5倍。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2014年蒙自市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投资结构,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发挥着对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作用。2014年蒙自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7亿元,比2013年增长56.83%,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8.51亿元,增长56.66%。分行业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45.65亿元,比上年增长22.43%;非电工业投资完成21.14万元,比上年增长15.66%。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45.65亿元,同比增长22.43%。从工程用途看:住宅投资26.5亿元,同比增长2.24%,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58.05%;商业营业用房投资7.86亿元,同比增长57.83%。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2014年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3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2.05亿元,增长11.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25亿元,增长15.5%。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29.22亿元,增长12.2%;餐饮收入额8.08亿元,增长11.4%。

    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459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6.3%。

    全年实现签约项目73个,协议总投资238.39亿元,合计引进州外到位资金72.75亿元,其中省外到位资金66.34亿元,实际利用外资804万美元。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为1.8亿元,比上年增长8.2%。

    交通运输业稳步发展。2014年,全市公路运输完成货运量1206万吨,货物周转量126544万吨公里;完成客运量629万人,旅客周转量34867万人公里。年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1710公里。

    邮电通信业快速发展。全市有移动电话用户48.88万户,固定电话用户4.64万户。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3.78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16亿元,电信业务总量3.63亿元。邮政业全年完成邮政函件业务25万件,包裹业务1万件,快递业务量2万件;快递业务收入50万元。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8.3万户,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7.5%。

    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233.79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91%。其中外国旅游人数接待2659人,实现旅游收入21.8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3.81%。

    七、金融和保险

    金融存贷较快增长。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人民币)为367.9亿元,比年初增长13.99%,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21.02亿元,比年初增长9.45%;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46.47元,比年初增长16.63%。

    保险业较快发展。全年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39亿元,支付各类赔款0.5亿元。

    八、教育、科学和文化体育

    教育科技和文化体育事业较快发展。年末有普通高等院校2所,在校学生15315人,专任教师877人;中等专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7242人,专任教师140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4228人,专任教师166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20807人,专任教师1408人;小学在校学生36972人,专任教师1809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7570人。

    全年受理专利申请101件,授予专利权53件。全年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获奖数4项。

    全市2014年末投建小型体育设施设置健身点28个,投入使用25个,篮球场8个(半场2个),中老年幼儿健身器械176站,重式羽毛球架2副,室外乒乓球桌21张。

    文化事业取得新发展。全市共有公共图书馆 1个,藏书量107.77千册,有线数字电视入户率72%户。全市广播人口覆盖率达98.3%,电视人口覆盖率99.4%。

    九、能源、安全生产

    单位GDP能耗标准煤/万元(可比价)比上年下降3.87%,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2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92人。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城乡居民收支同步增长。2014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736元,比上年增长10.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388元,比上年增长14.2%。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327元,比上年增长8.5%。

    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年末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35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6314人,增加2735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2140人,增加232人。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0022人,增加3948人,参加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8358人,增加7935人。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71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价格计算。

    3.国家统计局新的统计方法制度规定,从2013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非从业人员。

    (撰稿:李云、李天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