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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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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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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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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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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为加强山区河道的管理,预防山区河道山洪灾害的发生,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2023〕—14)文件要求,现将蒙自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
附件:蒙自市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蒙自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附件【蒙自市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