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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147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6-2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为加强山区河道的管理,预防山区河道山洪灾害的发生,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2023〕—14)文件要求,现将蒙自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

附件:蒙自市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蒙自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附件【蒙自市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