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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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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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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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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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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整改完善的公告
为近一步做好蒙自市河道管理工作,根据《红河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整改完善的通知》要求,蒙自市对复核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问题清单中的沙甸河(蒙自段)、绿水河(蒙自段)、新现河(蒙自段)、金厂河(蒙自段)、沙拉河河道管理范围中存在管理线范围未包含护堤地、管理线偏离河道、管理范围线缺失、管理线未衔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沙甸河(蒙自段)
河道有堤防河段管理范围修改调整后已包含护堤地,护堤地宽度已按要求从堤脚算起。
二、其他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问题复核整改情况
编号 |
河湖名称 |
行政区划 |
坐标(经纬度) |
修改说明 |
1 |
新现河 |
蒙自市、屏边县 |
103°32'30.22",23°10'40.02" |
已调整偏离河道 |
2 |
沙拉河 |
蒙自市 |
103°24'37.87",23°23'43.98" |
已调整偏离河道 |
3 |
新现河 |
蒙自市、屏边县 |
103°35'41.60",22°56'1.70" |
已补全缺失部分 |
4 |
绿水河 |
个旧市、蒙自市 |
103°24'52.43",23°2'16.60" |
已补全缺失部分 |
5 |
绿水河 |
个旧市、蒙自市 |
103°25'5.64",23°2'50.08" |
已补全缺失部分 |
6 |
绿水河 |
个旧市、蒙自市 |
103°25'14.29",23°3'22.47" |
已补全缺失部分 |
7 |
金厂河 |
屏边县、蒙自市 |
103°28'59.19",23°83'28.59" |
范围线已衔接 |
8 |
绿水河 |
屏边县、蒙自市 |
103°35'28.33",23°10'23.23" |
范围线已衔接 |
三、划定原则及管理范围
(一)有堤防河段: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护堤地宽度为5米,特殊地段护堤地现状超过5米以实际护堤地宽度为准。
(二)无堤防河段: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
(三)水利部门管理范围为:左右岸堤防背水坡划定界限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对上述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排污口设置、土地改变用途以及侵占毁损水利设施等行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