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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631
  • 发布机构
    蒙自市税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2
  • 时效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和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蒙自市红河大道西侧(主办公区) ,蒙自市银河路44号(银河路办公区)。

  办公时间:工作日 早上830-11:30,下午200-5:30

  联系方式:0873-3799179

  负责人姓名: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