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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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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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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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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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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工作,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州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主引擎作用,以聚焦综合税政和依法行政为主体,坚决打好减税降费主攻战,建好“三项制度”主抓手,以税收法治文化建设为支撑,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努力开创税收法制工作新局面,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新税务壮阔踏上新征程护航,为新时代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助力。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税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三)完善宏观调控。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建立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
(四)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通过执法过程中的宣传,定期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收集上报。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政府立法。
(三)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五)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18年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内设机构名称、数量发生了变化,原来制定的办法已经不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经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2019年12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对原《蒙自县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办法(暂行)》废止执行。另外,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收管理,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推进办税便利化,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23号)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为统一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于2019年12月12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19〕9号),向社会进行统一公告,原各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
以上两个规范性文件,于2019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向社会进行公告废止。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市局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市局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党委书记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处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没有作出决定。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税务总局、省州局统一部署,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把“三项制度”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按照稳中求进、科学规范、优化创新、统筹协调、便利高效的原则,扎实开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程序要求,逐步健全完善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行为、执法监督、执法责任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打造全新的税收执法质量控制体系,促进执法方式转变、执法水平提升,巩固和优化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促进纳税遵从,依法严厉打击偷逃税和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活动。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没有授予执法资格,没有从事执法活动。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积极主动与金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等有关执法部门沟通协作,为确保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牢固树立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的理念,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领带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确保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迈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带队深入融汇,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依法行政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和干部队伍工作各方面。
(三)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责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税务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进行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六)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建立督查审计工作,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2019年,市局收到行政复议1件,通过研究审查,由于不符合受理条件没有受理。
(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了纳税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引导纳税人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抓好“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法治讲座、网络在线学法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深入推进税务干部尊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树牢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完善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等制度。落实《2018-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分类按需实施法治培训。
(二)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税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税务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落实《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完善各级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调整和充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发并落实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发挥好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保落实的作用。推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二)强化理论武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深悟透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干部以知促行、学以致用、入脑见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谋划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思路、研究解决深化依法治税工作难题、服务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能力。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及全州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党员干部按照“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要求严管善待,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税收法治工作队伍。
(四)狠抓减税降费措施落地。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扎扎实实推进落实更大规模减税和更明显降费。按照州局工作部署和任务分工,履行政策落实组职责,加强内外工作沟通,做好协调财政部门明确相关政策口径,制发减税降费相关文件,收集整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加大政策辅导力度,帮助基层和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理解、执行、适用政策,促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更有力。牵头加强政策实施后的跟踪分析,及时反映政策效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改进建议,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卓见成效。
(五)落实税制改革措施。按照州局“三定”规定,牵头负责涉及跨三个及以上税种管理部门的综合政策性工作,配合落实“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有关改革措施,更好发挥税费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六稳”中的积极作用,为推进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综合税收政策支持。
(六)优化税收政策管理机制。配合省、州税务局对近年来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情况,分类梳理、汇编税收优惠政策,供各级税务机关和社会各界查阅使用。动态更新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为构建统一协调的税收制度体系打牢基础。
(七)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取消或调整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税务总局、省局权责清单范本,做好与地方政府权责清单协调衔接,编制税务机关税收执法权责清单,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职。落实税务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八)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统筹使用工作机制,通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复议、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搭建锻炼平台,加强“三重一大”等税收法治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律服务保障。
(九)提高税收法治队伍能力。组织参加各级税务系统税务干部暨法制人员轮训班和公职律师培训班,加大对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团队的培养和使用。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全国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提升考试通过率,稳步提高税收法治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020年,市局的法治政府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州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主引擎作用,以聚焦综合税政和依法行政为主体,坚决打好减税降费主攻战,建好“三项制度”主抓手,以税收法治文化建设为支撑,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努力开创税收法制工作新局面,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新税务壮阔踏上新征程护航,为新时代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助力。
进一步推进落实“七五”普法工作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抓好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年度普法活动统筹与督促,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
大力营造税收法治氛围,进一步践行“忠诚担当 崇法守纪 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增强干部队伍对税收法治的专业认同、价值认同和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