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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871
  • 发布机构
    市国税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1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税务局关于2017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蒙自市国税局在红河州税务局和蒙自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规划》的要求,按照《云南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评价标准(试行)》的标准,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立足税收工作实际,以建设法治税务为动力,全面提升了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17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严格征税。2017年,我局切实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时刻关注组织收入工作情况,准确研究组织收入工作形势,科学评测税源状况,细化落实收入任务分解方案,强化分析监控,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措施深挖税源潜力,促进堵漏增收。2017年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13,703万元。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一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报道,培训辅导,确保符合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求的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从2017年起扩大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所得税优惠面的决定,确保国家结构性减税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税负,使企业的运行有一个良性循环。三是深化税收管理,落实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的达标认定和后续跟踪管理;加强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四是认真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依法做好中小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严格企业所得税有关事项审核,做好消费税、车购税等税收管理工作。
(三)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7年,我局在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审批制度的各项政策中,始终把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作为强化依法治税,保障纳税人权益的重要抓手。一是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到位,不折不扣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二是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征收大厅LED显示屏公开审批有关事项,让纳税人知晓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和清单,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三是深入推进涉税事项前移,提高纳税服务和涉税办事效率,实行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办理模式,实现一个窗口,承办所有事项,一个平台,提供全程服务。2017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73件,其中: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366户;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3户;纳税人变更征税定额的核准有104户。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确保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取得实效。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2017年,按照上级清理文件的有关精神,及时下发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及“放管服”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科室深入学习有关通知精神,对照上级部门转发的文件进行梳理,按照“谁转发谁清理”的原则,向市局报备转发的文号,让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是提高行政执法力度的重大举措,是规范税收执法的有效手段,是加强税收执法管理和重视程序法的必然要求,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执法依据统一完整、规范有效的重要举措,是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有效措施。通过清理,上级转发的规范性文件我局都是原文转发执行,未制定过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及“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017年,我局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建立依法、科学、民主的重大决策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制定出台《中共蒙自市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完善议事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注重发挥党组的整体效能,支持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三是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重要事项上;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人事调整,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上;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上;在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及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上,市局党组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交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四、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7年,按照税收改革的新要求,我局从完善岗责体系,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体系,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为依托,从纳税人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税源监控,税收优惠,税收资料整理等方面人手,认真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和《全国纳税服务规范》,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科学化管理水平,使市局的税收征管合法有效,从而实现征纳平等和征纳互信。到2017年底止,我局的征管户28,797户,其中:企业7654户,个体工商业户21,143户。管户全州第一,收入任务全州第一,工作量全州第一,人均工作量大大超出了全州平均水平。
(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并且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利益紧密联系,是引发税务行政执法争议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我局始终把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作为依法治税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在具体的税务行政处罚中,重点对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等方面内容严格把关,市局的税务行政处罚质量显著提高。2017年共处理各类违法违章纳税户2183户次。
(二)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17年2月,根据州局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15年至2016年的行政许可、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行政许可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5个,个性问题4个;行政处罚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4个。到年底止,存在的问题已经逐步整改到位。
(三)开展大督察和日常督察工作。根据《蒙自市税务局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及《蒙自市税务局税收执法日常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时间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抽调相关人员对我局7个责任单位进行了抽查。抽查的重点主要围绕坚决依法收好税等7个方面并结合省局下发的疑点一并进行,自查面、抽查面达100%。8月初,根据日常督察的工作安排,对办税大厅等8个部门进行全面督察,督察面100%。通过税收执法大督察、日常督察,我局共督察出过错项目5项,涉及过错问题数10个,全部问题已经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四)提高税收重大案件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理了稽查局移送的“蒙自邵农家庭农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案”。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审后,提请市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书面审理。通过审理,该农场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稽查局引用的法律法规准确,处罚适当,同意予以罚款50,000.00元,对其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按规定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程序未完成,该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五、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内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我局紧密结合实际,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一是集中学习,原文学习了内控基本制度及专项制度的全部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州局关于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对内部控制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控制内容、控制方法、控制手段和组织保障等进行了认真领会,市局根据《蒙自市国税局2017年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进行了工作布置。二是部门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控制内容、控制方法以及8个专项制度的内容,各部门在专项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全面查找本部门及相关岗位潜在的风险点。稽查局、基础事项管理团队、风险管理团队重点针对“人”这个重点部位,按照征、管、查三个重点环节,查找存在的风险点,为下一步市局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相关制度奠定了基础。三是个人学习。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针对税务人员自身的工作岗位,对照内控基本制度的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学习,使广大税务干部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养成运用内控理念想问题、干工作的习惯,实现从“要我内控”到“我要内控”的思想转变。
(二)税收“放管服”改革有序开展。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放管服”,每季度及时报送行政审批限时办结情况统计表数据,做好行政审批后续落实督办工作;对外公布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对内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管理,落实简政放权,切实做到放得下、管得住、服好务。
(三)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取得实效。严格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准确把握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报告要求,努力提高反馈质量,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营改增、不动产进项抵扣等热点、难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调研分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领导决策建言献策。今年以来,共上报税收政策执行报告4个、调研专题报告2个。
(四)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双普法”工作要求,落实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成每季度“谁执法谁普法”季度报表的上报。
(五)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我局认真按照云南省税务局税收执法考核办法,高度重视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贯彻落实,并以其为载体进一步规范我局的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促进税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意识。今年以来,通过税收执法大督察、日常督察以及平时的执法督察,我局共督察出过错项目5项,涉及过错数10个,涉及责任人9人次,在责任追究上,对责任人采取了批评教育。
六、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全面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延时服务以及导税服务、提醒服务等各项办税服务制度,切实提高办税效率。严格落实局领导带班制和业务部门人员值班制。每天坚持局领导带班、业务部门轮流值班,受理纳税人咨询、协助办理业务、解决“疑难杂症”、处理突发情况,积极化解税务争议和矛盾纠纷,对办税场所秩序进行有效疏导,确保办税服务厅平稳、有序运转。
(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渠道。做好本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完善行政复议和诉讼程序,以规范行政执法权的工作理念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今年以来,市局无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三)强化廉政建设,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机构,按照要求和规定配有专兼职监察员,设置人员按照专兼职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任务,开展好纪检监察教育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廉政制度法规,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认真开展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七、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7年,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行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公开。一是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公开,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清理规范权事项,优化职权运行流程,明确标准规范;按要求公开税务部门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等,强化税务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二是推行行政许可公开。我局结合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全过程、全环节的网上办理业务;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推进网上备案,是今后工作的重点;目前网上审批全州范围内尚未实现。三是推行决策执行信息公开。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税收改革方案,如“营改增”改革方案等;重大税收事项变动,如蒙自局、州局直属税务分局两区内外纳税人迁移公告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畅通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参与渠道,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更大程度参与税收改革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八、 增强全社会税收法制观念
(一)落实管理制度,推进纳税服务规范化建设。我局始终坚持“始于纳税人要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的服务理念,着力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逐步把办税服务厅从以办税为主,建设成为集办税服务,税收宣传,咨询辅导,纳税援助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一是完善服务措施,严格落实《全国纳税服务规范》;二是激发工作活力,建立和完善针对大厅政府派遣工的教育、培训、跟班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办事水平;三是改善办税环境,大厅设施齐全,环境整洁,程序井然,窗口人员着装统一,文明礼貌。
(二)开展税收宣传,开展多元化纳税服务。我局积极拓展多元化纳税服务渠道,初步形成网上办税为主,窗口办税为辅的新格局;开展好2017年的税收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日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健全纳税人援助中心,增设服务窗口,坚持领导带班制度,面向纳税人实现办税服务、业务辅导、学习培训、沟通交流、应急处理的新机制;提高服务效能,开办纳税人学堂,定期不定期组织纳税人培训,帮助纳税人掌握“金税三期”上线后的纳税申报操作,“营改增”业务知识培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等;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强化行政监督,落实问责制度,进一步提升纳税咨询的能力和水平。
九、 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按照总局的统一工作部署,2017年,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通过考试未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在今年11月全国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中,我局新入职人员19人参加考试,18人通过考试,1人未通过。
(二)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积极参与税收法治领军人才建设。
(三)健全公职律师制度。继续抓好公职律师的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我局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税务,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今年以来,鼓励在职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争取为公职律师队伍储备力量。
十、 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依法治税工作机构。首先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组长由市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局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科室、分局(局)、中心主要负责人,办事机构设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科长兼任。其次把此项工作纳入国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二)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今年共召开了4次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一是认真听取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以来推进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今后的打算;听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日常督察的工作报告。二是审议通过了《蒙自市国税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工作计划、重点工作》、《蒙自市税务局公职律师试点单位工作方案》、《蒙自市税务局2017年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任务分解》。三是按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的要求,继续巩固2016年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取得的成果。四是审议通过了《蒙自市税务局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和《蒙自市税务局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三)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全面落实。坚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学法制度纳入绩效考核。今年以来,共组织了4次领导集体学法,主要重温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税收法制工作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试行)》8个内部控制专项制度及《走进内控——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答录(一)》等内容。今年9月,按照红河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及蒙自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局在线学法用法工作全面启动,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我局的在线学法考试成绩优秀,参学积分均达到要求,参加学习考试的84名干部职工全部通过在线考试。
十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在州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州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高标准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有些时候工作流于形式,难以有好的效果。二是法治建设工作缺少切实可行的促进措施,从上到下,没有一个有效的手段来促进工作的落实。三是关于内控制度工作方面,仍然有部分科室对其自身工作职责的风险防范事项和内控薄弱环节未引起高度重视。对风险点比较高的部门,如基础管理团队,服务大厅,稽查局,税政管理部门等,在减少和避免执法带来风险和廉政风险方面,尚未逐项找出风险点,提出应对的措施。四是法治机构人员配置少,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尚未到位,导致普法人才缺乏,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质量不高,工作指导不力。
十二、2018年税收法治工作计划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治税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对依法治国作出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二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落实法治中国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道落实、一同促进,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四是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要求,规范税收执法,优化涉税审批管理,营造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税收环境。
(二)把握宪法精神,筑牢法治理念,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学习宪法精神,增强法律意识。全局干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提高全体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
2、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执法能力。一是继续做好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相关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三是与教育及相关部门配合,规范设置法治培训内容,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指导和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巩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取得的成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争取更高层次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创建。
3、加强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审批后续管理。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登记备案各流程的操作规范。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核。三是加强备案审查。四是根据州局部署,开展执法依据清理。
4、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管理。一是按照全省国税系统行政审批取消、下放项目,完善后续监管举措,及时清理取消审批涉及的相关文件条款。二是建立备案事项动态目录清单。三是认真贯彻上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建立重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的集中审批、集体审议制度。四是开展行政审批及备案管理工作情况检查,落实审批、备案管理情况,规范审批、备案事项的档案管理,杜绝变相审批。
5、完善行政复议和重大案件审理。一是加强复议应诉、重案审理的工作,按省局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二是贯彻落实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完善重案审理制度。三是及时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四是抓好公职律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争取在公职律师的指导和配合下,让我局的执法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6、开展好每年一度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按照上级督察工作安排,认真开展好每年全州国税系统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完善督察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三)普治并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学法用法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十三”五普法依法治州工作的部署,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主题,坚持税收法定原则,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推进税收政策落实,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法规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贯彻“法律六进”,增强普法有效性。全局上下要立足税收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把握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创新内容和形式,持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推动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平衡发展。
3、坚持税收宣传,扩大税法影响。坚持日常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专业普法与常规普法相结合,要以“税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税法教育基地等集中普法活动为平台,集中力量扩大税法宣传态势,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法规部门人员素质
加强政策法规部门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税收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能力;发挥政策法规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各项学习和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安排,坚持依法治税,不断提高政策法规部门人员服务大局、服务一线、服务纳税人的工作水平。

 

蒙自市税务局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