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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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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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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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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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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蒙自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及办理情况公示
提案号:第17号(经济类21号)
提案者:李光明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立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但山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山区乡镇生产生活的基础配套设施覆盖面不够广,产业支撑还不足,部分已经脱贫的低收入农户、经济薄弱村,持续增收还比较弱,一旦“输血”停止,存在再次返贫的风险。建议进一步加强山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培育,进一步强化政策托底,做好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承办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督办领导:政协副主席:李建国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一)进一步加强山区基础设施建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针对蒙自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全市共投资2.098亿元建设通村硬化道路260.5公里,投资1.28亿元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393件。
五年来我市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累计投入扶贫领域资金45.73亿元。采取上级资金补一点,市级财政安一点,辖区企业筹一点,挂包部门帮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等“五个一点”的方式。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累计投资1.28亿元,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393件,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农村集中供水率96.3%。2020年启动“水窖村清零”行动,年底可实现100%集中供水。建设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6个坝区乡镇实现高速公路或城市路网覆盖;4个山区乡镇通高速;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乡镇客运班车通达率为100%,建制村94个实现通车,通车率达93.07% 。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下一步,我办将积极加大投入资金对山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按照国家要求扶贫资金50%用于产业发展。截至目前,落实2021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45个,资金15291万元。其中,脱贫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1个,投入资金883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投入资金600万元;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6个,投入资金2123.3万元;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5个,投入资金2250万元;消费扶贫项目2个,投入资金70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6个,投入资金700万元;雨露计划及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2个,投入资金367.7万;返贫基金项目1个,投入资金200万元;荣誉超市项目1个,投入资金150万元。
(二)加强产业培育,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有序组织好土地流转,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影响带动低收入农户发展。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增收带动明显的种养殖业。针对您提出的这个建议,市扶贫办聚焦产业。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2021年产业投入占扶贫专项资金高达70%,仅发展肉牛产业就安排4000万元。加大培育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力度,引入上海鹏欣集团到我市发展肉牛全产业链,与国有公司合作建设4个万头能繁母牛牧场,1个牧场以开工建设;建设西北勒千亩苹果现代产业园、芷村镇千亩枇杷产业示范带、数字蓝莓产业扶贫示范园等一批产业示范项目;建设西北勒、芷村镇、冷泉镇、水田乡等1批冷链中心。建设电商产业园、电商服务中心、物流仓储中心、公共冷链仓储中心,提供全方位的电商配套服务,建成乡镇电商服务站11个、村级电商服务点82个,延伸至乡镇、农村,形成电商服务网络。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托底保障。对低收入等边缘户,参照贫困户的做法进行重点监测,将符合低保的全部纳入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充分利用救助、救济和社会捐助等方式,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不致贫。针对您提出建议,市扶贫办一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确保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扎实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我们制定印发了《蒙自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方案》,织牢五张监测网,全覆盖实施监测,按照“发现—核查—评议—审核公示—帮扶(救助)—销号—回访”程序进行动态监测。多渠道摸排风险户,实行农户自行申请、驻村工作队员定期拉网排查、村干部群众集中评议排查、挂包干部和乡镇干部走访排查、行业扶贫部门定期信息比对排查,形成五张监测网。对所有农村户籍人口进行拉网式监测,重点聚焦重病、重残、低保、特困供养、教育负担、医疗负担较重,以及因灾、因病、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定、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收入骤减和支出骤增家庭,实施全覆盖监测。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标准监测。对年人均纯收入4500元以下,或三保障、安全饮水任意一项不达标的都纳入监测范围。及时施策,消除风险。对监测出返贫、致贫风险的,有针对性的及时采取就业、产业、教育、医疗、社会兜底等帮扶措施进行帮扶,并对消除风险情况进行每月回访。2021年,共开展排查、回访4轮,截至目前,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全市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两类人员”1852户7474人(脱贫不稳定户1398户5788人、边缘易致贫户454户1686人),经动态监测帮扶和基金救助,消除风险1837户7406人,现未消除风险户共15户68人,正在实施持续帮扶中。二是建立“双重保障”机制,全覆盖帮扶救助。制定印发了《蒙自市精准防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蒙开组[2020]2号)、《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果的实施办法》(蒙开组办[2020]7号),创新设立市级救助基金,在市红十字会设立“蒙自市精准防贫救助基金”,纳入红十字会公募基金监管,由市扶贫办负责申请审批,市红十字会负责救助发放,建立财政支持、公开募捐、产业项目收益分红三种资金注入渠道。“救助基金”与帮扶措施采取递进式施策,对“两类人员”先实施产业、就业、教育、医疗、社会兜底等帮扶措施,仍无法及时、稳妥消除风险的,申请救助基金实施“二次兜底”。截至目前,累计使用救助基金306.72万元,救助156户678人。基金救助有效对帮扶措施进行的补充和加强,形成了防返贫的“动态监测帮扶”+“精准防贫救助”双重保障。
(四)进一步做好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一是抗牢主体责任,确保领导体制衔接有力。市委、市政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保持高位推动巩固衔接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务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三农”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文件等精神,并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带队调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结合蒙自实际了印发《中共蒙自市委蒙自市人民政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和《中共蒙自市委蒙自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定目标、明责任、明措施,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1000万元专项资金,领导体制有力衔接。二是保持政策稳定,聚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我市按照不摘政策的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情况,兜底救助类政策保持稳定情况。聚焦就业。2021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983人(其中脱贫劳动力721人),发放培训补贴104.68万元。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12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2.82万人。设置疫情期间外出务工人员“服务点”,做好运输车辆协调调度,健康体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服务工作,有效组织劳动力转移82批111车次4034人。聚焦住房。2021年全市实施抗震安居房改造737户。聚焦教育。义务教育不断提质扩容,持续开展控辍保学,抓实双线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100%入学。聚焦安全饮水。继续实施全市“水窖村清零”行动,共完成46个水窖村饮水工程建设,年内可完成剩余2个水窖村饮水工程,实现农村100%集中供水。聚焦兜底保障。保持标准不降低,“应保尽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500元/人每年,施行分类保障,截至5月,保障全市农村低保对象5452户8722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33%,发放保障金1154.9043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63.2元。保障特困供养对象668户685人,建档立卡对象236户247人。保障临时救助困难对象累计128户348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43户98人。三是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按照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的目标,持续功夫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从产业。就业和后续配套设施提升完善方面持续用力。全市12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937户3628人(建档立卡674户2836人,同步搬迁263户792人)全部稳定入住,共发展桔子、橙子、枇杷、桃子、香蕉、芒果为主的特色水果种植6860亩,发展以小米辣、生姜、万寿菊为主的特色经济作物种植747亩,发展蔬菜种植162亩。搬迁群众就业全面覆盖。建档立卡674户劳动力人口1929人,外出就业1505人(其中省内就业944人,省外就业561人),其中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5人。安置点生活服务设施,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已基本满足需求。四是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制定印发了《蒙自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2021年4月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启动扶贫项目资产清理工作,集中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建立动态监测台账。公益性资产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办理时间:2021年6月16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是否满意: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