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龄前儿童:指0-5岁未上学幼儿园(托儿所)的婴幼儿、儿童。
(2)学前教育:指3-5岁上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
(3)义务教育阶段:指的是6(含)-15(不含)岁的适龄儿童应处于小学和初中阶段。
210、“控辍保学”是指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适龄儿童少年(6-15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普九”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