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习近平
202、云南省扶贫成效考核交流座谈及访谈的对象包括:
1.县(市)乡村干部;
2.行业部门负责人;
3.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
4.县(市)乡人大代表;
5.县(市)政协委员。
203、云南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发现下列任何一项问题,评定为不合格:
(1)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
(2)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
(3)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
(4)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5)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
204、2019年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在做好常态化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对脱贫不稳的贫困人口进行监测摸底;二是对边缘人口进行监测摸底;三是建档立卡数据进行核查核实,提高数据质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永富2019年9月16日在全国扶贫办主任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5、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