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蒙自市市级领导挂钩乡镇责任清单(蒙办发〔2017〕98号):
(1)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乡6条、村10条、户6条”脱贫标准,对标对表,查缺补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挂联乡镇、挂联贫困行政村及2018年预脱贫户是否达到脱贫出列标准进行调研指导。
(2)及时改进作风、率先垂范,每月深入挂联乡镇脱贫攻坚一线调研不少于一次,每季度帮助挂联乡镇分析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不少于一次,每年走访贫困户少于60户的。
(3)切实履行挂联责任、指导挂联乡镇科学制定年度脱贫计划的,督促抓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项目实施、成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纠正,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4)积极协调各级行业部门、挂联单位和社会帮扶力量,合力攻坚,解决问题。
(5)挂钩乡镇脱贫攻坚中出现重大问题,被上级以上党委、政府以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报批评,因挂联乡镇工作不力影响全市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结果的,负有重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