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017年度,云南省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纳入条件: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52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1)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
(2)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
符合低保条件并享受低保政策,但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也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72.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房面积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按照50、75、100、125、150平方米等户型进行设计和建设,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6人及以上户),其中1人户和2人户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
73.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要严格落实驻村纪律,严守“八必须、八严禁”的要求。既:“必须自觉看齐,严禁妄加议论;必须驻村入户,严禁挂名走读;必须踏实干事,严禁欺骗群众;必须按章办事,严禁优亲厚友;必须崇德向善,严禁参与赌博;必须尚俭戒奢,严禁酗酒滋事;必须廉洁自律,严禁收受财物;必须洁身自爱,严禁伤风败俗。
74.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脱贫攻坚是硬仗中的硬仗,必须付出百倍努力。全党全社会要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
75.转移就业扶贫是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贫困劳动力从家庭式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就地就近或外出从事务工或经营活动,使他们获得工资性收入或经营性收入,助力实现脱贫。
通过摸底调查、宣传引导、劳务对接、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环节,实现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乡外县内、县外省内、省外国内和国外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