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人均纯收入=(生产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家庭常住人口数。
其中:
(1)生产经营净收入=生产经营收入-生产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2)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
(3)财产净收入,指农户出租住房、流转土地以及其他资产交给他人或单位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4)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5)家庭常住人口,即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
62.要防止忽视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干部和群众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现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一些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认为“扶贫是干部的事,反正干部立了军令状,完不成任务要撤职”。出现这种现象,既有群众的原因,也有干部的原因。一些地方工作还是老办法老路子,简单给钱给物,对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感情沟通不到位,在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上做得不够。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摘自《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
6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和补助金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由学校初审,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批。
64.主要致贫原因解释:
(1)因病致贫:指家庭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2)因学致贫:指家庭成员的教育支出(一般指高等教育)明显超出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3)因残致贫:主要指因治疗家庭成员重大残疾造成花费超过家庭支付能力或因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故致残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4)因灾致贫:主要指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事故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5)缺土地:指在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农业(特别是种植业)的农户,因缺少土地或土地无法从事农业生产,造成家庭缺少主要收入来源。
(6)缺技术:由于劳动力文化素质低,缺少发展产业或就业的基本技能,导致家庭无法通过发展产业或就业产生稳定收入。
(7)缺劳力:指家庭主要劳动力成员因病、因残丧失劳动力,或家庭缺少处于成年劳动力年龄阶段的成员导致家庭缺少稳定收入来源。
(8)缺资金:主要指有意愿发展产业的农户,因缺少必要资金无法实现有效收入,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9)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主要指家庭主要劳动力因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自身懒惰,缺乏上进心,不愿通过发展产业、从事就业改善生活条件增加收入。
(10)缺交通。交通条件不便。
(11)缺水。缺自来水或饮水水源无保障,人力取水半径超过1公里。
65.扶贫项目库的建库程序是: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审定入库,申报项目由村“两委”集体研究、乡镇党政联
席会议审核、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审定后,按村、乡、县三级分层公示公告,最后项目按类别、分时序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