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决策部署,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根据《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云环发〔2019〕4号)和《红河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红污防通〔2019〕14 号)等要求,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现已组织编制完成了蒙自市1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鸣鹫镇颇者响水龙潭)保护区划定方案,划定水源保护区 3.168 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0.13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3.038 平方公里。
在组织制定划分方案过程中注重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报批程序的通知要求启动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序推进划分工作。通过蒙自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和向水源地所在地鸣鹫镇及农、林、水、交通等相关部门发函征求保护区划方案意见,积极收集,合理采纳群众意见。下一步,蒙自市将继续完善划分方案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提请政府讨论决定等相关程序后逐级上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
鸣鹫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完成后,将成为蒙自市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规范依据之一,为全力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