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4月16日接到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件受理转办单(2020第08号),投诉件中网友反映:微博用户“PECC-ZX ”在新浪微博上反映:蒙自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总氮,2020.4.9号疑似超标,要求调查处理。
一、监察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0年4月10日,派出执法人员对蒙自市污水处理厂4月9日总磷、总氮、COD数据系统标记超标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核实,2020年4月9日,蒙自市污水处理厂对进、出水口COD、氨氮、总氮、总磷分析仪开展量程漂移试验性工作、试验前已报我局备案。本次测试总氮选用零漂、量漂标样浓度分别为0.0mg/L、40.0mg/L;总磷选用零漂、量漂标样浓度分别为0.0mg/L、1.60mg/L;COD选用零漂、量漂标样浓度分别为0.0mg/L、600.0mg/L;氨氮选用零漂、量漂标样浓度分别为0.0mg/L、50.0mg/L。
比对测试期间该公司于11:00、15:00、20:00取样总氮、总磷至化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分析结果为:总氮:17.0mg/L、16.4mg/L、17.8mg/L, 总磷:0.65mg/L、0.60mg/L、0.77mg/L。测试结束后该公司运维人员及时恢复设备正常测量, 4月9日23:00总氮正常测定数据为14.49mg/L,4月10日0:00 总磷正常测定数据为0.54mg/L。于11:00取样COD、氨氮至化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分析结果为:COD:252mg/L,氨氮:37.6mg/L;测试结束后该公司运维人员及时恢复设备正常测量,16:00 COD正常测定数据为265.8mg/L,14:00 氨氮正常测定数据为34.49mg/L,数据恢复正常。
二、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蒙自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COD、总磷、总氮数据系统标记超标的情况,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对企业的巡查监察力度。
(一)督促企业加强对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按照相关数据处置规定,及时对平台数据进行修约等处置。
(二)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停开机及异常情况报告制度,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
(三)要求企业一旦发现数据异常情况如实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报送纸质材料说明数据异常原因并备案留存。
三、信访件回复情况
因该投诉件为新浪微博网友投诉,无联系电话,故无法进行电话回访工作。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