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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3787
  •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0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部交办件办理进度情况的报告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州及《关于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蒙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部门职能和交办问题事项积极做好清理整改落实工作。现将办理工作进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

市人民政府按照州人民政府的专项督查问题交办清单,所涉及蒙自市五里冲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交办问题整改事项共三项。

(一)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五里冲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隔离防护措施有10米左右的隔离墩因塌方损坏;

(二)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荒田村违法矿泉水厂(经度103.48801,纬度23.242354);

(三)蒙自市期路白乡突土白村委会水头冲村违法矿泉水厂(经度103.491348,纬度23.251137)。

二、整改时限及要求

问题一:6月22日前对该塌方路段的隔离墩进行修缮,消除隐患;

问题二:8月22日前关停该违法企业,并依法拆除,消除隐患;

问题三:8月22日前关停该违法企业,并依法拆除,消除隐患。

三、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情况

根据州人民政府对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问题交办单,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于2018年5月25日召集市政府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期路白苗族乡人民政府等部门召开了交办部署会,并印发了《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及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蒙环督字〔2018〕35号),明确了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做好整改工作的具体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专项整改取得实效。

问题一 整改进展:五里冲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网修复情况。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出的问题,6月5日,市环境保护督察小组到五里冲水库实地查看现场情况;6月9日,蒙自公路分局组织人员、机械对G326秀河线五里冲段K1374+950、K1375+200两处路基滑坡地段进行填筑整治,对该地段进行了路面恢复,6月14日工作完成隔离墩修缮;但6月15日突降暴雨,路面出现二次塌方,路面损坏更严重。道路面临中断,蒙自公路分局采取紧急措施,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牌及安全装置,并将右侧水沟填平,扩宽车辆通行路面,保障道路畅通,目前正值汛期,连续强导致该路段呈动态式沉降,蒙自公路分局在原来的施工方案上进行了调整和设计,并做出预算向上级部门汇报。根据实际情况,蒙自市人民政府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和州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并请求给予协调延长整改期限(延期至2018年9月30日)。目前,已完成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评审工作,正在全力实施投资达441万元抗滑防护和路面修复工程,力争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问题二整改进展:每周进行实地调查和搬迁督促工作,开展专题拆除整改调查,及时与业主签订《限期拆迁协议》。明确水厂自行拆除搬迁时间必须比中央环保督查组规定的时限要提前7个工作日,即8月17日前必须搬离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外。已于8月17日拆迁完毕

问题三整改进展:每周进行实地调查和搬迁督促工作,开展专题拆除整改调查,及时与业主签订《限期拆迁协议》。明确水厂自行拆除搬迁时间必须比中央环保督查组规定的时限要提前7个工作日,即8月17日前必须搬离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外。已于8月17日拆迁完毕。

四、下一步打算

(一)责任再落实。各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督查再强化。蒙自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加强跟踪督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进行问责。

(三)机制再健全。各有关单位要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水源地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和日常监管制度,完善水源地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有效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整改图片

 

蒙自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附件【附件:整改图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