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上报蒙自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请示》(蒙环〔2018〕32 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你局编制的《蒙自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16—2020 年)。
二、请你局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职责开展监督管理。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