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0日,我市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35号)转办问题清单(D530000201806200006)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查办,现已办结,现将办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蒙自市草坝镇龙潭二组,该村村民生活卫生习惯差,垃圾乱倒,马、牛、羊粪便随意堆放在村公共区域,该村距当地镇政府很近,当地政府不进行约束管理,工作漂浮,只会发标语,喊口号,不解决实际问题。当地政府开展“提升人居环境”工作已三年,可是连最基本的环境卫生都没有改变,希望督察组能督促当地政府改变该村环境现状。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6月21日,蒙自市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35号)转办问题清单(D530000201806200006)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迅速成立分管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的副市长李运良为责任领导,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居办、市住建局、市农科局、市环保局、市维稳办为协作单位的调查组,研究举报案件,分析案件原因,并于6月21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蒙自市草坝镇龙潭二组环境现状差影响居民生活联合调查的通知》(蒙环督字〔2018〕第 55号),明确了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镇长陆俊宇为责任人,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合工作组,迅速开展联合调查,确保反映问题查办工作落到实处。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1日15时,调查组一行14人现场查看和走访调查反映问题情况,调查情况如下:
1.草坝镇人民政府自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在农村“七改三清”、“清洁乡村”、“百日攻坚”等行动中,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坚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抓实政策落地、严保工作执行有效。一是抓实硬件投入,配齐各村壁挂式垃圾箱、镇级清运车辆,保障农村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二是注重软件配备,采取成立村庄保洁员队伍,实行收费制度、考核奖励机制、建村庄保洁制度、让卫生公约纳入村规民约等措施,以“日常保洁+集中整治”的形式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促进长效化治理。
2.龙潭二组属于草坝镇新沟村委会,该行政村辖3个自然村、4个村小组。在整个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开展过程中,始终结合本村实际,各项制度过会讨论,上墙公示;积极宣传政策、动员群众自主参与;保洁员、垃圾箱分置各村组。同时每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通过各村干部的努力,环境卫生治理明显有改善。
3.龙潭二组常住村民177户、572人,外来人口100余人,村民经济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务农、外出打工。目前已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通电话和网络覆盖,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自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以来,该村已建立保洁制度,并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
经联合调查组实地调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村子内及周边共有牲畜粪便堆放点4个,其中牛粪堆放点2个,猪粪堆放点1个点,羊粪堆放点1个,堆放量约3—4吨左右;二是村民从事养殖、种植较多,但环卫意识还不足,自觉参与整治、维护卫生环境的积极性不高,房前屋后、街道路边不同程度存在堆放粪肥、垃圾柴草、建筑垃圾等散、乱、污现象;三是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专项保洁经费投入不足,保洁制度不能得到长效保障,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村民占用公共绿化区开垦菜园栽种蔬菜,采用粪便施肥,导致绿化区和房前屋后有粪便堆放的问题。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内容基本属实。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1. 迅速开展自查,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充分调动镇、村两级力量开展整治,投入挖机1辆、转载机1辆、大卡1辆、挂壁式垃圾车1辆、挂壁式垃圾箱4个、小型垃圾清运车数辆,出动人员150人次,清理村公共区域、道路周边堆放的牲畜粪便以及沟渠中的垃圾柴草10余吨,村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
2. 强化分类处置,规范垃圾收集管理。划定固定堆放区域,进一步规范村内积存生产生活垃圾的管理;
3. 强化宣传动员,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由草坝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村委会、村党员、群众代表召开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大会,明确每位群众在改善提升居住环境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公示情况
此举报件的举报内容于6月21日在蒙自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办理情况于6月26日在蒙自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村民自治,充分调动群众的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补充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奖惩机制,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加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日常监管;
(二)强化率先示范,干部带头落实责任。在草坝镇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盲点、难点排查整治,党员、干部率先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保洁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出钱(出力)”的要求规范村民,落实乡村保洁工作经费保障,推动各项机制长效运行;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动员,提高群众参与率。进一步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