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D530000201806260012号转办件办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蒙自市北京路明珠家天下小区,A幢4-7号有一家“吃了吗”餐馆、B幢13号有一家“回家吃饭”餐馆,这两家餐饮店,油烟管道紧靠居民楼,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还有B幢07号有几家露天烧烤油烟乱排,油烟、噪音严重扰民,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的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6月26日,市人民政府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受理来电转办群众举报(D530000201806260012)(督转〔2018〕54号)接到转办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副市长李玉龙及时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举报案件,分析案件原因,制定工作方案,下发了《蒙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蒙自市北京路明珠家天下小区餐馆经营过程中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生活联合调查的通知》(蒙环督字〔2018〕第59号),明确了李玉龙副市长为责任领导,蒙自市环境保护局为责任单位、局长李强为责任人,严明各承办单位按照“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迅速行动,密切协同配合”的工作要求,统一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7日19时,由市委宣传部、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一行21人,实地对蒙自市北京路明珠家天下小区周边餐饮业进行调查核实。经检查,蒙自市北京路明珠家天下小区A幢有1家餐馆(吃了吗餐厅);B幢有1家餐馆(回家吃饭小吃店)和3家烧烤店。具体情况如下:
1. 蒙自吃了么餐厅。位于蒙自市明珠家天下商住小区A幢4-7号;2018年6月15日建成,总投资6余万。经营范围:正餐、小吃服务;食品零售。餐厅现有3张餐桌,每日经营中餐和晚餐,营业时间为10时30分至20时。营业执照,注册号:92532522MA6N7QFA5G,无食品经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主要设施设备:抽油烟机1台、双眼液化气灶2台、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未经净化排向小区过道;未设置隔油池,污水经过滤网过滤后排入城市地下管网。
2. 蒙自回家吃饭小吃店。位于蒙自市明珠家天下B幢13号;2017年12月7日建成投入运营,总投资5万余元。经营范围:餐饮外卖服务。餐厅现有1张餐桌,每日经营中餐和晚餐,营业时间为10时30分至20时30分营业执照,注册号:92532522MA6L56QL8G,无食品经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主要设施设备:抽油烟机1台、双眼液化气灶1台、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未经净化排向小区楼顶;有隔油池,污水经过滤网过滤后排入隔油池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3. 蒙自红烧王风味小吃店(招牌名称:熊氏个旧风味)。位于蒙自明珠家天下小区B幢6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2522MA6MW9509D;注册时间:2017年11月27日;食品经营许可证号:JY25325030049141。检查时正常营业,商铺外设无烟烤架1台。
4. 蒙自波涛风味小吃店(招牌名称:个旧运输队风味鸡翅尖)。位于蒙自市文明珠家天下B幢7号商铺;《营业执照》注册号:532522600400625;注册时间:2016年4月27日;食品经营证号:JY25325030008337。检查时正常营业,厨房设单眼液化灶1台、抽油烟机1台,商铺外烧烤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已经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将烟管通向屋顶。
5. 蒙自康源美食店。位于蒙自市文明珠家天下B幢8号商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2522600359394;注册时间:2015年6月1日;无食品经许可证,现场检查时停业。
6. 噪音扰民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27日19时至20时30分,蒙自市环境监测站对“回家吃饭小吃店”和“蒙自吃了么餐厅”两餐馆进行了噪声监测。根据《蒙自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定》,此地段为居住、商业混杂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Ⅱ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排放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监测结果表明:“蒙自吃了么餐厅”营业时的噪声:66. 5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Ⅱ类标准昼间的排放限值6.5分贝。“蒙自回家吃饭小吃店”营业时的噪声:65.2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Ⅱ类标准昼间的排放限值5.2分贝。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基本属实。
(二)整改类型
限期整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措施
1. 责令蒙自红烧王风味小吃店立即安装油烟净化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油烟的产生;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及时清扫路面油水污渍;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油烟防治工作。
2. 责令蒙自波涛风味小吃店把排烟管道排口延伸至屋顶排放,并定期清理排烟管道,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油烟机油烟污染的产生;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及时清扫路面油水污渍;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油烟防治工作。
3. 责令蒙自康源美食店停止违法经营,并处2000元罚款;;把排烟管道排口延伸至屋顶排放,并定期清理排烟管道,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油烟污染的产生;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及时清扫路面油水污渍;限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油烟防治工作。
4. 责令蒙自回家吃饭小吃店停止违法经营,并处以8000元罚款;安装油烟净化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油烟的产生;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及时清扫路面油水污渍;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油烟防治工作。
5. 责令蒙自吃了么餐厅停止违法经营,并处以6000元罚款。安装油烟净化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油烟的产生;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及时清扫路面油水污渍;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油烟防治工作。
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5家餐饮店负责人进行警告处罚,并要求现场进行整改。
整改时限:2018年7月31日。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蒙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玉龙。
(四)公示情况
此举报件的举报内容于6月22日在蒙自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办结报告审定上报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及时在蒙自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约谈情况
2018年6月29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市环保局法规科科长、市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在市环保局401室,约谈了“蒙自回家吃饭小吃店”和“蒙自吃了么餐厅”的负责人白有发、倪彪。说明了被投诉的情况,宣讲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约谈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立即停业整改,接收相关处罚,安装合格的油烟进化器,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营业。二是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是针对中央督察组转办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整改落实时间表,并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控制营业时间段,并告知客人居民休息时间不要喧哗吵闹,杜绝噪声扰民;五是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督促力度。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依据自己的职责,及时督促两家餐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做好跟踪问效,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两家餐馆及周边餐饮业开展巡查,督促餐馆按规定营业,确保违规行为不反弹。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各种方式,对类似的餐馆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环保意识。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