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D530000201806240011号转办件办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蒙自市兴州路科海怡园小区楼下,有两家餐馆是用车库私自改建的,经营时油烟很大,并且污水随意外排,营业到晚上12点左右,噪音扰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6月25日,市人民政府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受理来电转办群众举报(D530000201806240011)(督转〔2018〕46号)转办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副市长李玉龙及时安排部署,迅速成立联合调查工作组,研究举报案件,分析案件原因,制定工作方案,下发了《蒙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蒙自兴州路科海怡园小区餐馆经营过程中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生活联合调查的通知》(蒙环督字〔2018〕第57号),明确了李玉龙副市长为责任领导,蒙自市环境保护局为责任单位、局长李强为责任人,严明各承办单位按照“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迅速行动,密切协同配合”的工作要求,统一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5日19时,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一行18人,到红河州蒙自市兴州路科海怡园小区,实地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蒙自市兴州路科海怡园小区楼下有两家小吃店,具体情况如下:
1.蒙自三跺脚田园农家菜馆(屏边田园农家菜馆)。位于蒙自市兴州路科海怡园小区1幢1号商铺,经营者方敏。2017年5月开始营业,2018年4月13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25232MA6KF64E47),《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在变更中,经营范围:小吃服务;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备案号:201753250300000946);现有餐桌14张,厨房有两眼环保电灶1台,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现场监察时,该小吃店正在营业,未发现污水外排行为。
2.蒙自故乡园小吃店(马帮金乡园)。位于蒙自市兴州路科海怡园小区1幢4号商铺,经营者倪泳。2016年取得蒙自市环境保护局的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文件(蒙环备[2016]1252号);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2522MA6KH92E0L)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号:JY25325030017459)。营业面积约70平米,厨房有液化灶2眼,安装有油烟净化器。
现场监察时,该小吃店正在营业,因小吃店更换排烟管道,油烟净化设施未运行,未发现污水外排行为。
3.两家饭馆营业到晚上12点左右,噪音扰民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25日19时至20时30分,蒙自市环境监测站对上述两餐馆进行了噪声监测。根据《蒙自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定》,此地段为居住、商业混杂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Ⅱ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排放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监测结果表明:蒙自故乡园小吃店(马帮金乡园)营业时西面噪声62.6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Ⅱ类标准昼间的排放限值2.6分贝。蒙自三跺脚田园农家菜馆(屏边田园农家菜馆)营业时西面噪声68.1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Ⅱ类标准昼间的排放限值8.1分贝。
4.餐馆是用车库私自改建调查核实情况。根据调查核实,两家餐馆存在使用小区商铺和私自改建商铺后面的1-3幢车库为餐馆,车库使用功能已改变,与原规划审批要求不相符的情况。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基本属实。
(二)整改类型
限期整改。
(三)整改措施
1. 立即停业整改,并对两家餐馆的违法行为进行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
2. 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和油烟去除率达标;
3.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油烟防治工作;
4. 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对餐馆前面的环境卫生及时清洗;
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负责人进行警告处罚,并要求现场进行整改;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擅自改变车库使用功能的业主作出相应的处罚,并责令上述业主按原批准规划要求恢复原状。
整改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蒙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玉龙。
(四)公示情况
此举报件的举报内容于6月25日,在蒙自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待办结报告审定上报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及时在蒙自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办结公示。
(五)约谈情况
2018年6月28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市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在市环保局401室,约谈了蒙自三跺脚田园农家菜馆(屏边田园农家菜馆)的负责人方敏、朱俊明;蒙自故乡园小吃店(马帮金乡园)负责人倪泳。说明了被投诉的情况,宣讲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约谈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立即停业整改,接受相关处罚,安装合格的油烟进化器,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营业。二是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是针对中央督察组转办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整改落实时间表,并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控制营业时间段,居民休息时间杜绝噪声扰民;五是宣传并告知客人不要喧哗吵闹,防治噪声扰民;六是要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
四、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
经查实,在此次投诉中,蒙自故乡园小吃店(金平马帮金乡园)虽安装有油烟净化器,但未正常运行,导致餐馆环境问题被周边住户反复投诉。时任蒙自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黄进强(主任科员)同志在负责处理此信访投诉件中,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工作职责不力。2018年6月28日,经蒙自市环境保护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黄进强同志通报问责处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督促力度。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依据自己的职责,及时督促两家餐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做好跟踪问效,防治污染环境。
(二)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两家餐馆开展巡查,督促餐馆按规定营业,确保违规行为不反弹。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各种方式,对类似的餐馆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环保意识。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