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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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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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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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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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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LD20171205001号转办举报件办结情况的报告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LD20171205001号(督转26号)转办举报问题清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查办,现已办结。现将办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蒙自市南湖广场每天在19:00至21:30之间的广场舞音乐影响南湖广场小区居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蒙自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
2017年12月6日,我市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来电转办群众举报(LD20171205001号)转办件后。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举报案件,分析案件原因,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迅速行动,密切协同配合”的要求,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举报件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12月7日19时30分许,由蒙自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局、市文体旅广局、市环保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蒙自市南湖广场舞噪声扰民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经查,当日南湖广场有近500名市民(主要为老年人)分11块方阵开展健身活动,每个方阵各自用音响放着音乐跳舞、健身,当中有几个方阵的音响声音特别大,产生的噪声影响到南湖广场北面小区居民的生活。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举报反映问题:蒙自市南湖广场每天在19:00至21:30之间的广场舞音乐影响南湖广场小区居民。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内容属实。
(二)整改措施
联合工作组向每一个方阵告知噪声扰民的情况,同时责令调小音量,强调要始终保持在调小后的音量下跳舞、健身,避免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每个方阵都能配合将音量调小,并表明积极配合噪声整治工作。
(三)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12月8日,联合工作组再次进行检查,没有发现播放高音量的广场舞曲。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工作中,蒙自市委、市政府将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继续对群众反馈的问题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公安部门将加强日常管理,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