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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641
  •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09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 省级环境保护督察LD20171205004号 转办举报件办结情况的报告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26,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LD20171205004号(督转26号)转办举报问题清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查办,现已办结。现将办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蒙自市永善街傣家铜锅牛肉餐馆将牛粪直接倒入人行道上的窨井里。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蒙自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

2017126,我市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来电转办群众举报(LD20171205004号)转办件后。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举报案件,分析案件原因,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迅速行动,密切协同配合”的要求,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举报件调查核实情况

2017127由蒙自市住建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科局、市环保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蒙自永善街傣家铜锅牛肉餐馆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经查,该餐馆于20168月开始营业,目前有从业人员6人,营业额大约2000元人民币,餐馆有上下两层共约100平方米,一楼门面为加工、经营两用,墙上挂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相关制度牌。该餐馆所经营的牛肉,主要从蒙自市大牲畜交易市场上购买活牛后自己屠宰加工,还有部分活牛从附近的农户家里购买,都没有进行过检疫,也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宰杀活牛的地点在餐馆的门口,每周宰杀一头,宰杀时间基本固定在每周星期一,宰杀后清洗地面血迹污水直接排到距离餐馆约二十米的下水道,粪便及其他污物运往飞机场附近一个朋友的种植基地上作肥料。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举报反映问题:蒙自市永善街傣家铜锅牛肉餐馆将牛粪直接倒入人行道上的窨井里。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内容属实。

(二)整改措施

傣家铜锅牛肉餐馆违法宰杀活牛的行为已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禁止屠宰、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相关法律法规告之店主,并要求店主立即整改,今后再发现此类情况,将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七十八条之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屠宰、经营未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的家畜,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店主现场表态:今后将活牛运往屠宰场宰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工作中,蒙自市委、市政府将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加大肉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以保障和维护广大群众消费安全为工作中心,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和检疫检验,加大巡查力度,全力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严防问题食品流入市场、餐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