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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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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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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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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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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 省级环境保护督察LD20171205004号 转办举报件办结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蒙自市永善街傣家铜锅牛肉餐馆将牛粪直接倒入人行道上的窨井里。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蒙自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
(二)举报件调查核实情况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举报反映问题:蒙自市永善街傣家铜锅牛肉餐馆将牛粪直接倒入人行道上的窨井里。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内容属实。
(二)整改措施
傣家铜锅牛肉餐馆违法宰杀活牛的行为已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禁止屠宰、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相关法律法规告之店主,并要求店主立即整改,今后再发现此类情况,将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七十八条之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屠宰、经营未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的家畜,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店主现场表态:今后将活牛运往屠宰场宰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工作中,蒙自市委、市政府将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加大肉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以保障和维护广大群众消费安全为工作中心,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和检疫检验,加大巡查力度,全力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严防问题食品流入市场、餐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蒙自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