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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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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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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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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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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LD20171208001号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进度的报告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9日,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LD20171208001号转办举报问题清单,现就开展调查处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富春路酒吧街噪音污染整治效果明显,希望督查结束后整治效果能持续。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蒙自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
2017年12月9日,我市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来电转办群众举报(LD20171208001号)转办件后,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各承办单位按照“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迅速行动,密切协同配合”的要求,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巩固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固化整治成果。
(二)举报件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12月9日晚上,联合工作组对酒吧街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酒吧有演奏设备,酒吧没有人驻唱,整个酒吧街经前期的整治后,噪音明显下降,整治效果明显。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举报反映问题:富春路酒吧街噪音污染整治效果明显,希望督查结束后整治效果能持续。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二)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日常巡查时间安排表,由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按照巡查时间安排表,每天安排一个单位进行巡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各管理部门根据职责职能制定常态化的管理制度,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三是建立定期联合检查制度,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酒吧街的酒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各酒吧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营。四是拆除违法搭建,2017年12月8,蒙自市城市管理局将酒吧街所有酒吧门口私自搭建的搭台全部拆除,消费人员全部在室内活动,进一步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工作中,蒙自市委、市政府将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继续对群众反馈的问题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群众反映整治效果好的问题,认真总结整治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抓好落实,不断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为建设文明蒙自、和谐蒙自和宜居蒙自继续努力。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