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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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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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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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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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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省第三环境督察组于2017年12月11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2件。按照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1.受理编号LD20171210008:联大路88号服装店经营过程中音箱揽客产生的噪音影响周围居民。
2.受理编号LD20171210009:五里冲水库至长桥海的水渠沿线有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影响长桥海水质。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2月11日—12月15日
蒙自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