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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698
  •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12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LX20171208001号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9日,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LX20171208001号转办举报问题清单,现就开展调查处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蒙自市污水多年来未进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大屯海。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蒙自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

  2017年12月9日,我市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来电转办群众举报(LX20171208001号)转办件后,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举报案件,分析案件原因,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迅速行动,密切协同配合”的要求,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举报件调查核实情况

  12月9日上午,专项工作组组织蒙自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蒙自市环保局、蒙自市排水管理处、红河州排水公司、大屯海污水处理厂相关人员沿红河大道以南及官沟进行了详细调查。并查阅了相关排水规划:蒙自市城区地势中间高南北低,大体以红河大道为界,红河大道以南片区雨、污水排放执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进入南部排洪渠,最终经官沟转输后进入大屯海。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汇入南部观澜路污水主干管进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沙甸河。

  根据现场调查,从上海路往下官沟排水系统已进入个旧市辖区地界,此区域的排水管网不属于蒙自市建设和管理。沿官沟规划建设的截污干管由于受空师地界影响,还未建成雨污分流管网,目前仅建成从团山村旁官沟至大屯海污水厂段,上海路至团山村段还未建成连通。因此污水从上海路官沟桥处排入官沟,形成雨污混流,在下游约两公里的团山村旁截污口再截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下雨时水量大不能完全截流。同时由于团山村旁截污口长时间未清理,也导致了污水溢流至大屯海。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举报反映问题:蒙自市污水多年来未进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大屯海。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二)整改措施

  组织相关人员清理了个旧辖区团山村旁官沟主截污口堵塞垃圾,截至12月10日污水已完全进入截污管进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已组织人员用沙袋在河道内筑起一道拦水坝,避免污水溢流至大屯海。12月11日、12日继续对沿线排水管网全面巡查,没有发现污水溢流到大屯海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工作中,蒙自市委、市政府将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继续对群众反馈的问题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将协调空师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加快推进未建管网建设连通,把污水全部截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