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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697
  •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12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省第三环境督察组于2017年12月12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2件。按照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1. 受理编号LD20171211005:学海路铂铭小区2栋商铺稻花园餐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影响小区居民。

  2.受理编号LD20171211016:(1)银杏路凤凰小区C栋阿毛食府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影响小区住户;(2)瑞龙苑小区门口烧烤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影响凤凰小区住户。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2月12日—12月16日

  蒙自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