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01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应急管理局以“四严四精”推动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

    蒙自市应急管理局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停产停工矿山安全管理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四严四精”举措,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履行验收程序,绝不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简化程序、“一哄而上”,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严密组织,精细谋划

  蒙自市应急管理局严格对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通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通知》等文件对复工复产矿山的具体规定,春节后,及时对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市级领导挂包非煤矿山工作方案,向第三方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团队专业指导,组织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学习培训,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及复工复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严格排查,精准整改

  组织专家团队分别对全市20座非煤矿山、3座尾矿库及5家选矿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30次,发现隐患问题65条,积极协调自然资源、林草、属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完成整改60条,正在整改5条。督促企业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隐患问题37条,现已全部完成。

  严格审查,精准复工复产

  对辖区内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严把审查关,对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企业,没有严格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设备检修的一律不批准复工复产;隐患问题整改、设备检修不到位,一律不批准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一律不批准复工复产;核查验收不到位,一律不批准复工复产。切实从源头上把住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关口。目前,我市5家具备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3家选矿厂已复工复产。

  严格执法,精准指导

  以复工复产审核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执法力量提前参与审核验收,结合执法工作精准普法,指导非煤矿山企业提升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