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1683
-
发布机构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8-24
-
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确保上级下达我市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背景
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种粮农民,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应充分认识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要从讲政治、重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根据省财政厅等16个部门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和省财政厅等19个部门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等规定,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在2023年5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二)项目来源依据
1.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农〔2023〕48号)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48号)
二、项目实施内容
对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管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进行种粮补贴发放。补贴依据主要为各种植主体种植的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
完成时限:于2023年5月30日完成种粮补贴发放。
三、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发放种粮补贴,减轻实际种粮者因农资价格上涨造成生产成本上涨的压力,鼓励扶持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保证粮食安全。
(二)2023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56.87万亩,产量15.3万吨。
(三)项目绩效指标及指标值
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
定量
|
56.87
|
(万亩)
|
成本指标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定量
|
263
|
(万元)
|
|
时效指标
|
兑现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及时性
|
定量
|
2023.5.30前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定量
|
无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
定量
|
无
|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
|
可持续效益指标
|
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定量
|
明显提高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政策公开率
|
定量
|
100%
|
|
四、项目建设实施管理
(一)项目领导机构
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汪政银任组长,副局长吴伟任副组长,成员由财务中心、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全面协调、推进、管理工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组,有局财务和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业务管理制度
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和省财政厅等19个部门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农〔2023〕48号)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蒙自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按时完成发放。
(三)资金使用管理
加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项目实施步骤
(一)确定补贴对象
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管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依据
补贴依据为稻谷、玉米、马铃薯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三)补贴标准
原则上全市补贴标准统一,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48号)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263万元,按照各乡镇(街道办)公示确定的粮食播种面积492613.72亩,经计算确定2023年蒙自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5.338元/亩。
(四)补贴资金发放
采取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直接发放,对到人到户的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对到企业、组织或机构的,发放至补贴对象指定并提供“一卡通”管理平台的对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