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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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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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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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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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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强调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全年共组织1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
(二)我局组织局全体人员,利用国家统计在线学习平台,宣传统计法律知识,为干部职工学法提供条件。利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2次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辅导,结合数据核查、统计“服务千企”等活动,积极向辖区内“四上”企业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做到严格执法、准确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组织统计业务培训,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一是市统计局积极参加省、州统计局组织的一系列业务培训,二是市统计局组织专业召开统计业务培训会的同时对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宣传教育,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三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培训会等形式,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了统计宣传教育,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政策法规,提高了全体统计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全年共培训12次,1536人次。
(四)组织学习民法典。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列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局机关党支部学习会等时间节点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全年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2次。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局33名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加基 每日一典》系列短视频及相关法律,并积极参与第三季“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在线答题活动,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全市“八五”普法宣传,持续深入开展统计“八五”普法。继续抓好统计部门领导、统计干部和统计人员学法。抓好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普法。积极开展了普法工作。一是以第八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重点法律,并观看《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片,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蒙自统计系统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二是结合普法加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宪法宣传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4-5月“送法入企”, 并结合工作实际,向企业统计人员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调查对象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强调企业人员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依法依规进行科学统计。
(六)精心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按照“双随机”的相关规定,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辖区10家企业单位开展了联合检查。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对38家企业单位进行了部门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执法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等法律文书的内容进行认真填写,分类记录和归档。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局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具体指导,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市统计局未接到统计行政复议申请案件,也没有行政应诉案件。
(八)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统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三项制度,聚焦统计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着力推进统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九)认真做好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布置的工作。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下一年,我局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升统计服务的水平。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力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加强法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不断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以“9·20”统计开放日为契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时间节点,继续开展各类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并确保取得一定的成效。
(三)坚持以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主要抓手,建立统计专业规范化建设机制,文件资料规范化管理,明确统计数据采集各个环节的标准,完善统计数据的协调制度,加大对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统计基础“七有三化一规范”标准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加强数据质量检查、审核,做到数出有据、数据之间逻辑一致,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四)坚持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充实我局执法队伍。针对“五经普”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新特点规律,始终保持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发生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虚假入退库、追责问责宽松软等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统计领域损害营商环境的执法难点、堵点、痛点,落实统计部门监管责任,避免造假行为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领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