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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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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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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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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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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及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稳步提升农业农村各项事业依法治理能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和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法治蒙自建设规划(2021—2025年)》《蒙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蒙自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印发《蒙自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坚持和发挥局党组的集体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蒙自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印发了《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方案》,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部门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要求。
(二)认领任务,有序推进
1.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及各项重点任务安排,以实现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等核心内容为要点,认真做好计划安排,逐项加以落实。
2.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第212号令。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实施,全面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按时上报了清理情况。
3.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深化农业执法权力的内容、运行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减少证明材料报送,不断提升政务事项办理便利度,编制并公布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确保依法履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4.加强监督管理。积极贯彻“放管服”、“多证合一”、“证 照分离”等改革政策。在通过调整、归并、上划、下放、取消等改革以后,目前,市农业农村局保留审批事项24项,已接入“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按照《行政许可法》及相关规定,制定印发了《蒙自市农业农村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规范,加强对全市农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网上办、一次办、指尖办”,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做到网上全程可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办理法定时限压减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以上,全程网办率达99%以上,办结率100%。 宣传推广“网上办事”,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加大对《中小企业促进法》《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企业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科学决策,民主合法
1.强化推进制度落实。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蒙自市农业农村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蒙自市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对涉及重大农业项目规划、重要农业工作决策、干部任免与监督管理、招考录用人员、大额资金安排等方面,认真贯彻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贯彻执行情况、依法管理农业农村工作、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与监督执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等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蒙自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已按规定要求步入规范运行,在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审核、重要法律文书、法治宣传教育等过程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四)严格程序,加强监管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和省、州、市的部署,制定了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公开行政职权清单。同时,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以农资市场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为核心的农业监督检查。
(五)依法行政,有法必依
1.规范行政应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监督和保障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2022年蒙自市农业农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农业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2022年蒙自市农业农村局共应对行政应诉案件2件,2起案件皆由蒙自市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坚决扫黑除恶。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次,全市共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121起,指导乡镇调处17起,村、组调处94起,共调处111起,调处率达92%;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所有权权属争议调查核实5次,核实违法建房10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2600余份。
3.坚持规范执法。强化农资打假、农机安全、农民负担等农业行政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562人次,车辆87台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385个,检查重点市场14个,重点门市397个,检查农药品种5个,清查百草枯水剂、氟虫腈、毒死蜱等限制使用农药25个。清理迷魂网83张,地笼97个,电鱼器一套,劝离钓鱼人员21人,屠宰环节检出病害数191头(只),印发宣传资料6575余份。
(六)普法营造,干部先行
1.开展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现 100%覆盖。结合实际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新颁布的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同时,积极贯彻《信访条例》,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严格执行首问首办制度,依法、依规、依照程序规定处理人民群众信访工作。在抓好我局在职职工在线学法及考试工作的同时,开展以“放心农资下乡宣传”为主的普法和法治宣传活动。2022年共发放宣传材料1.8万份。
2.坚持局党组学法制度。局党组切实依照各项农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开展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度,突出“关键少数”,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州委、市委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22年共组织召开2次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法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意识不牢固。“遇事先学法、办事先用法”的思想意识不牢固,在学法和用法方面还有待加强和改进。
(二)理论指导实际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解决矛盾和问题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法治宣传仍需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计划不够细化,宣传的形式较为单一,层面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严格按照中央与省、州、市党委和市政府的部署及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贯彻执行《法治蒙自建设规划(2021—2025年)》《蒙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蒙自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认真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从统一思想认识、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制度规范、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部门制度建设和管理措施,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农业法治文化建设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统一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全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局党组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农的全过程。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三)加强政治建设,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结合农业部门实际,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现重大农业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把合法性审核作为重大农业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落实到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决策工作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农业农村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中的保障作用。
(四)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加强农业监督管理
积极贯彻职权法定原则,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对重点农资领域的执法监管,以确保农业安全生产为目标,加大农业农村领域依法综合治理。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