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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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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mzscszhz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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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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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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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学习。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法律等,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三)制定学习计划开展日常学习。每年年初制定《全体干部职工及协管人员学习计划》,将相关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列入每月学习计划,并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
(四)开展专题培训。按照每年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的计划,于2023年3月23日在文澜街道阶梯教室组织开展我局2023年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全局干部职工及协管人员、市政管理中心业务骨干20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按照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的要求,2023年5月19日以自学和集中学、线上学线下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开展《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会》,我局干部职工和协管人员200余人参加了现场集中培训会。
二、完善政府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坚持权责清单制度,根据职责的变动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主动调整清单内容,配合市政务局公布我部门的权责清单。2023年以来,因法条变化、职能改变、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原因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3次动态调整,并配合市政务局开展权责清单公示工作。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经营者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二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我局制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成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避免违反公平竞争文件制定。三是严格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非禁即入”。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对照清单开展自查工作,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上报并整改。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推进信用承诺、信用监管和信用应用。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2023年以来,按规定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录入、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06件、行政许可案件3218件。
(四)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智慧化水平。我局正在制定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蒙自市城区重点绿地重建和恢复办法》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听证等程序。
三、落实行政决策制度,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行政决策集体制度,讨论决定积极听取法制工作机构意见。制定印发《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二)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云誉(开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作为法律顾问,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复杂案件、信访或涉及到的法律适用问题,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邀请法律顾问进行论证。对反映出的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结合实际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保障了法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四、完善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不文明养犬行为重点开展整治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研究印发了《蒙自市规范犬只管理的通告》,制作整治小短片通过今日蒙自、文明蒙自、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文明养犬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突出重点,开展“靶向”整治。每年年初都会研究制定下发《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成立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组,重点对我市城区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区域内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对辖区内的无主犬、流浪犬进行圈套、收容。三是惩教结合,提高整治成效。我局严格按照“721”工作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劝导教育为主,同时对屡教不改等情况严格查处。2023年以来,共出动车辆1857车次、人员338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30份,劝导不文明养犬841起,圈套犬只56只,处罚认领34起。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1.全面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运用执法文书、录音录像等形式,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地记录。二是严格按照《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规范要求,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同时,推进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3年以来,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49件,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组织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审核委员审核会议7次,审核案件17件。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双公示”工作,对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2023年以来,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06件。其中,自然人82件,法人24件。
2.落实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启用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新系统和换发新式行政执法证的通知》要求做好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工作,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2023年以来,组织19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完成19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换发网上申报工作。
3.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2022年按照普通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抽取13件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各案件办理中队、抓好整改。对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进行全方位评价,以查找问题、整改问题的方式倒逼法律文书、执法程序、案件质量等不断提升。
4.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在我局原有的32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的基础上,针对我局执法中执法频次较高的执法事项,我局重新草拟制定了含有56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二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执法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减免责清单》《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处罚裁量基准和减免罚清单。
五、不断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信访件办理回复工作。我局设有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通过直接来信来访、网上投诉、领导信箱、网络问政、12345投诉平台、舆情信息交办等信访方式畅通投诉渠道,不断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我局接到各类信访和投诉共计2789件。其中有11件直接来访,11件回复率100%;“州政府信箱”转办124件,回复率100%;信访局转办60件,回复率目前为100%(其中,人民网21件,按时办结率100%;);营商投诉、网上投诉等其他平台转办27件,回复率100%;市融媒体中心网络问政162件,已全部办结,按时办结率100%;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件2416件,答复率100%。做到了案件处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配合行政复议部门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2023年以来,因我局给予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4件,撤销1件、责令重新作出处罚决定3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2023年以来,我局行政诉讼案件3件,2件当事人撤诉,1件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培育公民法治意识
按照我局制定的《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工作任务清单,立足职能,开展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活动。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要求,做好《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宣传工作。2023年我局制定印发《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学习宣传贯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法润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到挂联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进小区活动,并通过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反诈知识、文明养犬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城市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营造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让群众树立法治观念。三是结合重大宣传节点,组织参加3·15宣传活动、红河州“2023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和反诈知识的相关宣传品,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四是落实《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我局办案人员及普法人员结合相关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案件参加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开展违法案件释法、不文明现象曝光、新法速递等。2023年以来,完成以案释法工作6件次。
七、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强化法治工作监督
(一)加强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执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双公示”工作强化对行政执法公开,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有效监督制约行政权力。为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将提案办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办理责任人及办理时限。2023年以来,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共19件。其中,主办9件(9件的办理结果均为A类)。2023年以来,我局承办政协提案共14件。其中,主办件10件(6件的办理结果为A类,4件的办理结果为B类。)。
(二)加大对乱执法等行为责任人追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内容、程序等合法性的全方位监督,在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将检查机制落到实处,强化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完善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制。我局充分利用单位内部的监督部门,开展好日常检查监督,拓宽了投诉渠道,进一步杜绝乱作为、乱执法现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行为规范还有待加强;二是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人员少,工作量大,任务重,无法满足执法任务需要,做到区域内全覆盖有难度;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上创新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加强对中央、省、州、市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工作批示指示及相关会议精神的学习。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将队伍建设作为当前、今后重点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强化执法培训,结合个人工作职责、接受能力,分类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邀请相关部门以及法律顾问开展执法培训,对专业性较强的行政执法领域,专业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法律素养。三是优化配置现有执法力量。通过“老带新”“新配老”的执法人员配备方式将有经验的“老执法人员”与电脑操作熟练的“新执法人员”进行优化搭配,在有执法资格的前提下科室与执法大队团结合作开展执法工作,以解决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四是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在创新宣传形式上下功夫,将宣传和新媒体、新科技相结合,搭建线上线下立体式宣传平台,同时不断拓宽宣传教育渠道,打造多元化普法阵地,多用“实”的内容、“活”的方式、“新”的语言,通过“接地气、聚人气、有朝气”的方式,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