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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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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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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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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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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审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蒙自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蒙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相关工作部署和州委依法治州办有关通知要求,蒙自市审计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有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召开会议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抓好法治建设落实情况。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8次;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通过三会一课、讲党课、组织学习研讨等方式,引导审计干部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全方位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审计干部法治认识。年内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带头讲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三是通过审计进点会、审计整改督查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严格执法,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
一是按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审计现场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审计处理上采取原则性与适度性相结合,既依法严肃查出问题,又实事求是反映处理问题,并提出相关审计建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较好地落实了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的规定,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审计计划、整改工作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请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送等敏感事项,没有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现象。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重大决策规范,强化过程控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决策控制,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第一要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后管理。2023年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无重大决策失误。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市司法局李宗泽同志为局法律顾问,继续探索建立法律服务与审计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对审计决策提出审核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使法律咨询服务贯穿审计取证、问题定性、适用法条及针对审计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全过程,为防范审计风险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三是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实行对外发布公开信息“三级审核制度”,建立网评员队伍,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宣传报道审计干部拼搏进取、爱岗敬业、情系群众等各类先进事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截至目前,我局共被省州市各级媒体采用宣传稿件40余篇。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严格控制审计程序。认真执行审计报表制度和审计统计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加强和改进计划管理,注重整合审计资源,建立和完善审计现场管理、重大事项报告、跟踪检查指导、审计纪律巡查等制度,初步形成依据审计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实施审计中做到了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法规引用得当、意见建议可行,审计结果经得起考验。
二是加强审计整改落实。不断完善整改机制,采取建立台账跟踪监管、整改到期提醒、发送整改通知、重点问题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提高了审计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是注重审计成果转化。加强审计成果综合分析利用,采取报送《审计报告》、《审计要情》等方式,向市委、市政府及时上报重要审计项目的进展情况,反映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揭示风险隐患,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2023年,蒙自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25个,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25篇。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1314.67万元;审计提出建议86条,被采纳76条;提交审计信息72篇,被批示、采用57篇次。有效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和服务作用。
(五)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一是聚焦机制,着力构建依法审计监督体系。注重加强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对接,健全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享。在审计执法过程中推行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记录环节和方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规审核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运行机制,切实把审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审计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二是聚焦履职,着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把准审计的方向和重点。审计中注重履行好跟踪审计政策执行法定职责,检查重大方针政策执行、任务部署落实以及取得的实效,揭示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审计在更广领域、更高层面发挥更大作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积极参与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协调撤诉工作情况
依法配合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按要求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充分发挥监督、纠错作用。
(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未发生一起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没有出现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坚决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3年度,通过审计监督向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20件,促进市政府层面和主管部门及乡镇制定出台、修改完善制度43项。审计工作在严肃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
(八)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党组书记切实承担起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将审计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党组会议一项重要议题。全局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所有人员考核达标。二是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不同的普法内容和普法对象采取不同的普法形式,压实普法科室责任,立足自身所承担的审计执法监督职责,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等环节,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作为重点对象,采取座谈、审计公示等方式加强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营造自觉遵守审计法律法规、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机制。认真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各类法治主题宣传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依托具体审计项目,有的放矢地开展法治宣传。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等环节积极创造条件,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财务管理人员宣传讲解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顺利开展审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内容及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对内普法、学习法律知识主要还是依靠有限的集中学习方式实施,且审计人员经常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异地交叉审计项目,普法有时不能全覆盖;对外普法也主要是向被审计对象宣传审计专业方面的法规,普法对象、知识面单一。
(二)队伍建设与新时代审计工作要求尚有差距。人员结构和知识能力方面不全面,缺少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审计干部的法治水平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思想认识,做好统筹规划。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坚持带头学法,及时组织单位职工学习新修订的法律知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制定好2024年工作计划,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规,以学促干,实现法治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在审计工作中融入法律学习、法律宣传,形成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工作氛围,努力提升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成效。
(二)强化审计监督,坚实审计保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2024年度审计重点项目计划。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不断拓宽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大审计整改督办力度,完善审计整改督办问责机制,健全完善线索移送和问题移交制度,维护审计权威性;提高审计效能,及时发现和反映经济社会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三)强化学习教育,提高队伍水平。坚持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探索多方式多层次的审计人员学习方式,运用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全体审计人员主动学习,掌握新形势、新要求下对审计干部的法治水平要求,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和素养,树立依法履职的坚定理念。及时跟进新法新规,强化审计人员对法律的掌握和运用,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审计人员“能查、能说、能写”本领。
(四)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委托合同订立前、规章制度制定前以及在审计项目和审理过程中邀请法律顾问介入实行法律咨询服务,及时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提出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的意见建议。
蒙自市审计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