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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以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紧紧围绕自身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以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州局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本单位信息。我局在网站上对生态环境板块、应急预案板块、生态环保专栏、生态环保督察专栏等多个栏目持续进行更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三审三校程序,按照全面、准确原则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内容。2022年截至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涉及5个专栏(板块),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共计187条(项)。应急预案板块公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8条;生态环境板块公示信息30条,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26条,征求意见1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1条,优化营商环境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板块公示意见征集1条,意见征集结果反馈1条;生态环保督察专栏公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1条;生态环保专题专栏公示行政许可信息96条,其中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47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49条(受理公示13条,拟审查公示17条,审批结果公告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结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打好组合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等相关制度,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公开信息进行三审三校,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把内容关、保密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目前,我局主要利用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录入、更新工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进行三审三校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同时通过利用云南信访系统、智慧蒙自、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教育的监督和建议,及时回应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等工作,强化政务公开日常维护与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齐抓共管、共进共舞工作格局。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没有出现被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0

0

0

0

0

0

0

二、上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0

0

0

0

0

0

0

三、办理结果(件)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件)

0

0

0

0

0

0

0

备注

统计时间截至1231日。1231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为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签”制度,各科室在时间安排上无法统筹兼顾,造成部分信息更新时有滞后。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在落实上存在一定差距,造成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内容不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筹好各科室间沟通协调工作,增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协调性和实效性。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丰富生态环境方面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内容,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信息服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