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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57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16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文旅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结合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5件,内容包括旅游荟萃2件、民风民俗2件、公共文化服务4件、办理并公开人大议案14件和政协提案14件、公布行政许可类信息9件、注销登记信息3件、文化旅游信息公开7件,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三是完善“三审”制度 ,做好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明确信息发布及维护人员的分工和责任,及时公布各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和栏目维护,保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强化政务信息平台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政务平台阵地作用,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要求,公开政务信息,服务人民群众。做好政务新媒体的融合发展,针对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人群的特点,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历史文化景区管理中心均开设微信公众号,发布节日宣传、活动开展、文艺宣传等推文信息,积极发挥宣传作用。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监督保障
    一是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履行职能情况,对照政务公开要求,细化分解公开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0

0

0

0

0

0

0

二、上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0

0

0

0

0

0

0

三、办理结果(件)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件)

0

0

0

0

0

0

0

备注

统计时间截至1231日。1231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少数内容未能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对信息的提供不够主动、积极,信息的质量不够高。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我局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3)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基层部门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项政府服务职能,积极、主动提供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