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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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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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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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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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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以建设高水平的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为重点,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更新维护、优化便民举措和推动警民交流,不仅有效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率和群众知情权,而且密切了警民关系,优化了公安形象。
(一)精心组织,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位置。市委、市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后,市局高度重视,立即采取多种措施,狠抓组织推进。一是明确目标,精心部署。在2018年2月,市局研究通过《蒙自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局属各部门,明确要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宣传公安工作、展示公安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全力抓好组织推进,动员和组织各警种、部门全力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标准,及时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信息。同时,突出警务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等三大类内容,围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部信息,全面梳理、认真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形成了分类清晰、体系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为规范、顺利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打牢了扎实基础。三是专人专职,狠抓推进。为确保公安门户网站规范、高效运行,专门抽调办公室民警,专职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工作,并建立办公室牵头组织、基层所队策应联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定期抓好情况通报,促使各部门共同抓好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的频率和质量。
(二)讲究时效,抓好门户网站更新维护工作。根据全市公安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组织和协调局属各部门,扎实抓好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工作。一是主动抓好工作类信息的发布。从加强公安正面宣传和网上舆情引导的高度出发,定期抓好相关中心工作、专项行动、行政管理、服务民生等工作动态、成果的总结,报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市局办公室在网上发布,努力使各项公安工作成果均能在网上得到及时、全面、有效的宣传。2020年,共发布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442条,使蒙自市政府门户网站成为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之外的又一重要宣传平台。二是严格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各服务窗口按照以“队伍零违纪、执法零差错、业务零积压、服务零投诉、群众零距离”的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在大厅及各窗口张贴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办理流程,并通过我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安机关“互联网+”等信息平台,及时公布行政办事指南、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工作流程等,让群众能直观了解整个办理程序、流程、收费标准,除公安机关涉密信息不能公开外,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业务要全面公开,该上墙的上墙,该公示的公示,该告知的告知,让公安工作在群众眼光下运行,坚持做到“服务项目公开、服务流程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承诺服务公开”,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零公里”问题,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我局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共32项,其中户籍窗口5项、出入境窗口22项、车管窗口5项,均在各个窗口部门进行张贴公示。三是积极抓好互动类信息的反馈。围绕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在网上设置的互动栏目,严格按照处置在快、反馈在早、用语规范的原则,及时受理、稳妥处置群众在网上提出的咨询建议、举报投诉类信息,2020年,共整理回复“统一信箱”“网络问政”“政务热线平台”等共578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着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三)以人为本,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举措。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主动了解群众需求,优化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将相关部门关于网站管理、栏目维护、信息发布、监督管理、安全保障等职责任务,以及上网信息的初选、编辑、复审、发布管理等工作流程和审核权限予以固化,明确责任追究措施,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规范运作。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抓好公安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主动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蒙自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延伸,向公安机关组织的“开门评警”等警民互动活动延伸,并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政务热线,极大地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提升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目前,蒙自市公安局开通的新媒体主要有微博、微信、头条号、抖音四类:蒙自警方新浪微博开通于2011年9月26日,目前共发布信息18390条,拥有粉丝14502人;蒙自警方腾讯微博因运营商停止服务已关闭;蒙自警方微信公众号开通于2014年1月6日,目前共发布信息1284条,拥有粉丝86177人;蒙自警方头条号开通于2016年12月2日,目前共发布信息2821条,拥有粉丝5028人。平安蒙自抖音号开通于2019年2月1日,目前共发布视频96条,目前有粉丝4674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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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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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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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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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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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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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5 |
36,增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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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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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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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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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928 |
910,减18 |
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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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43 |
42,减1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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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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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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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 |
32项, 增加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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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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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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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44237项 |
7676357.3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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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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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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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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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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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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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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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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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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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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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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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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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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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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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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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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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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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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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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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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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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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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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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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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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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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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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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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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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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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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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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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局早年已按要求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通报”网站上公开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暂未在蒙自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是否需要公开,在哪个栏目上公开,请牵头部门指导。
2、关于公开人大、政协提案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年度分类发布,公开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等有关情况,网站发布的复文标题提供发布机构、内容概述、发布日期、文号等,方便查询。2020年,市局的所有提案均按要求报至市政府督查室,并将不涉密的提案在日常信息公开的栏目下进行公开,提案公开是否有专栏,在哪个版块下公开,公安局将予以全力配合。
蒙自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