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蒙自市 | ||
|---|---|---|---|
| 信件标题 | 关于惠明路与昭忠路交叉口翡翠园二期工地施工噪音投诉 |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是蒙自市红惠园小区居民,现投诉位于惠明路与昭忠路交叉口翡翠园二期的建筑工地违规施工扰民问题。 每日中午12点至14点午休期间,该工地依旧进行打桩、破碎、挖掘等高噪音施工作业,巨大噪音持续干扰周边住户休息,很多居民无法正常午休。根据噪声管理相关规定,中午12:00—14:00应当禁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除非属于抢险抢修或者经审批的连续工艺作业。 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能够实地核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午休停工要求,切实保障周边居民正常休息权益,望予以处理并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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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 2026-09-07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26-09-15 | ||
|---|---|---|---|
| 回复部门 |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翡翠园二期项目位于惠民路与昭忠路交叉口,建设单位为蒙自市思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云南建投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形象进度为主体工程施工。该项目前期因工期紧张,个别施工班组确实存在早晨提前敲击钢材、午间未完全停止高噪作业的情况,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来信后,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落实,下达了《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施工现场噪音管控的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作业计划,加强对各分包单位、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运输车辆的管理,做好施工时间合理安排。目前,施工单位已制定了整改措施,调整了施工作业时间。 一是严控作业时段。上午7:30至12:00施工作业;午间12:00至13:30全场禁止噪音施工活动;晚间20:00后停止一切高噪作业。确需夜间连续浇筑混凝土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公告周边小区,否则一律禁止施工。 二是优化施工工艺。对现场空压机、发电机、电锯等高噪音设备设置封闭式隔音棚,并定期维护润滑,减少机械摩擦声。严禁高空抛掷钢管、扣件、模板等材料。要求工人在搬运金属管件时轻拿轻放,并在材料堆放区铺设胶垫缓冲。进出场运输车辆禁止鸣笛,装卸货安排在白天非休息时段,避免夜间车辆噪音。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设立专职噪音监督员,配备分贝仪,每日早、中、晚三个重点时段进行巡查监测。实行“零容忍”制度,凡违反规定时间施工或人为制造噪音的班组,第一次发现罚款2000元并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直接清退出场。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翡翠园二期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午间施工作业时间要求,合理调整施工时间安排,严禁打桩、破碎、挖掘等高噪音作业;二是要求施工单位在午间时段安排专人现场值守,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三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接到午间施工扰民投诉后立即响应处理。 三、回复情况 2026年9月10日,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联系您告知了处理情况,您表示满意。 在此,感谢市民对建筑施工监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今后,若仍发现该工地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可致电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电话:0873-3879360)协调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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