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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蒙自市
信件标题 排污管道堵塞,污水反流,影响正常生活
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银河路27号农业农村局单位房的居民,怀着迫切的心情向您反映我们小区长期存在的污水排水堵塞问题,该问题已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亟待相关部门关注并解决。​
自堵塞、反流以来,小区内多个楼栋的污水排水管道频繁堵塞。污水无法正常排出,大量污水从管道溢出,反向回流至家里,堆积在小区道路、楼道口等公共区域,不仅散发出刺鼻的恶臭味,滋生蚊虫,还导致地面湿滑,给居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老人和小孩稍不注意就可能滑倒受伤,部分居民甚至因污水倒灌,家中的地板、家具被浸泡损坏,生活受到极大困扰。​
我们曾多次向社区、住建排污部门反映,社区和住建排污部门都建议由小区居民自行出资处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初步了解,造成污水排水堵塞的原因主要是小区建成时间较长,排水管道老化、管径较小,难以满足现在的排水需求,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加剧了管道堵塞严重情况​。
在此,恳请市长及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我们小区的污水排水堵塞问题,协调专业人员对小区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彻底解决污水堵塞难题,还我们一个干净、整洁、安全的居住环境。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留言,期待问题能够早日得到解决。​
农业农村局单位小区居民​
2025年7月7日
创建时间 2025-07-07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5-07-21
回复部门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调查核实

2025年7月10日文澜街道组织农业农村局、银河社区及到实地查看,经核实,市农业农村局宿舍虽与市农业农村局为一体,但已经是属于私人产权。该小区在2021年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其中改造内容包含排污管道改造。经与小区老住户了解,在改造前未出现过排水管堵塞,污水反流现象。改造后,经常出现雨天路面积水无法排出,且污水还会从盖板处溢出,排水管堵塞等问题。

、处理情况

(一)2025年7月11日,文澜街道组织市住建局、社区工作人员及实地查看,经查看发现是A栋化粪池与排水管道主管之间堵塞,造成污水反流现象。定于2025年7月12日上午由市住建局安排吸污车辆对化粪池、排污管进行清掏疏通。截至7月12日12时30分清掏疏通完成后,反映的排污管道堵塞,污水反流问题已处理完毕,管道已正常排水。

(二)《红河州物业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经20%以上业主联名提议,可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提供业主身份证明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据了解,市农业农村局宿舍大多数业主不同意出钱聘请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服务,所以小区公共卫生无人管理。自2022年以来银河社区多次向小区业主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更好管理小区公共环境卫生,但由于该小区住户多为老人及租户,参与意愿及积极性不高,一直未能成立。借此机会文澜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也于2025年7月10日建议由联合小区业主发出倡议书,由文澜街道工作人员进行指导,依法选举产生蒙自市农业局职工宿舍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对小区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

(三)《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按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也就是说,无论小区有没有业主委员会、有没有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小区的公共事务以及一些公共支出(包括打扫卫生、清理化粪池等),都应该由业主共同讨论、共同支付。

鉴于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一定业主积极参与,短期内无法组建,且小区内每栋住房有单独的化粪池,社区工作人员建议可以动员所在楼栋业主共同商讨出资定期对化粪池进行疏通清理。

(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指出要持续推进城市更新,主要任务有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等8项。认为是由于老旧小区改造后排水管坡度较缓,加剧了排水不畅,下水道堵塞的情况,清理化粪池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处理方式,希望能重新改造小区排污管道。市农业农村局宿舍为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虽已进行过老旧小区改造,但改造后还存在遗留问题,文澜街道已经把相关情况上报到市住建局,建议由市住建局纳入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短板项目中,为小区住户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下一步工作计划

文澜街道将持续跟进银河路27号市农业农村局宿舍住户反映排污管道堵塞,污水反流问题难解决的问题,开展好老旧小区管理工作。

  感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