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 蒙自市 | ||
---|---|---|---|
信件标题 | 您好,请问购置二手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
内容 | 您好,请问购置二手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
创建时间 | 2025-02-26 |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 2025-03-07 | ||
---|---|---|---|
回复部门 |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二手车交易发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025年2月27日9时30分许,蒙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电话联系您,详细了解您的诉求后,告知您需处理完车辆涉及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携带二手车交易发票、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现车主身份证,并将车辆驾驶至车辆管理所进行查验,向您进行了详细解答,您对民警的答复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