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6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蒙自市人民政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8
信息名称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五里冲水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1229日,蒙自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蒙自市五里冲水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蒙政规〔20211号),为便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工作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标准有效期的,制定机关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组织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需要继续实施的,起草部门或者实施机关应当在该文件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制定机关提出,由制定机关按照本办法的程序重新登记、编号、公布,重新确定文件的有效期,并报送备案”。《蒙自市五里冲水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于201711日施行,有效期为20211231日,因此,在《蒙自市五里冲水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失效前,需对该文件进行评估是否继续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845条,总体内容于2016年印发的《蒙自市五里冲水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没有变化。
  (二)《办法》的内容变化情况
  1.《办法》按照蒙自市机构改革职责划转及“三定”规定,对职能部门名称变化的进行替换,比如:市环保部门替换为市生态环境部门、市国土资源部门替换为市自然资源部门,市农业部门替换为市农业农村部门、市移民开发局替换为市搬迁安置办、市爱卫办替换为市卫生健康部门、乡镇改为乡镇(街道)。
  2.《办法》对条款的顺序进行调整。因排水主管部门由市水利局划转到市住建局,因此,将31条第三款调整成32条第三款,同时因为芷村污水处理厂已经建设完成,因此将第三款的内容改为“充分利用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及相关污水收集管网和中水回用等配套设施,全面收集芷村集镇、老芷村以及庄寨水库、周边村的生活污水,对其进行处理后用于农地灌溉,有效减少流入水库的生活污水。”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一)起草阶段
  实施机关市水利局于202110月成立蒙自市五里冲水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
  (二)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202111月发函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等15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修改完善。
  (三)登记编号、公布阶段
  《办法》按程序报蒙自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张波签发,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开,于20211229日印发《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五里冲水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蒙政规〔20211号)。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签发日期是20211229日,公布日期是20211230日,施行日期是202211日,载明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