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40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20
信息名称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蒙自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蒙自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蒙政发〔2022〕39号)。为帮助有关单位和个人更好地理解《实施计划》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国务院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明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为落实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蒙自发展,制定实施《蒙自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二、《实施计划》明确的发展目标
  《实施计划》提出,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普遍建成,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每千名体育锻炼者配备2.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实现全民健身与蒙自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共进、融合共通发展。
  三、《实施计划》的主要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计划新建或改扩建1个体育公园、1个全民健身中心、5个街道多功能运动场、1个青少年高原足球训练基地;完善乡镇体育设施,规划建设60公里以上步行、骑行、登山全民健身乡镇步道。改造8个乡镇健身场(灯光球场)、新建或改建10个村级健身场地,80%的自然村有体育活动场地。争取实现新建居住小区应按使用的室外体育用地面积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室内体育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人均不得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适合各类人群的多功能运动场地。提升公共体育场所服务能力,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构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不断创新和丰富体育健身活动形式和方法,提高体育活动生活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探索疫情常态下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继续利用全民健身日、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及“活力蒙自”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努力打造特色浓郁、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氛围,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促进更为多元的全民健身融合。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加强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切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整合青少年和学生体育赛事,推动青少年竞赛和校园竞赛有机融合,打造丰富多彩、层次分明、科学合理的体教融合、竞群结合的新型青少年竞赛体系。持续支持“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推进象棋、围棋、科技体育模型、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工作。加快体旅融合发展,利用全民健身日和春节、国庆节等传统节庆时间,采取“政府引导、协会参与、部门联动、市场运作、服务社会”的方式,积极发展蒙自国际马拉松、自行车、徒步等户外运动休闲项目,打造满足群众多元健身需求的运动休闲产业带。积极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既能体现地方特色,又能实现体育旅游融合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全民健身活动项目和群众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推动体卫融合发展,发挥体育运动在主动健康干预方面的作用,探索运动处方纳入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运动处方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身咨询志愿服务等体卫融合试点工作路径,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椎侧弯等问题的运动干预,推进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模式。推广健身气功、武术等传统体育运动项目,提升中医传统保健服务能力。
  (四)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注册制度,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提升纳入劳动技能岗位培训,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性岗位设置。不断加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明确乡镇综合文化站设立体育工作专干,增强基层全民健身服务水平,推进单项体育协会和体育俱乐部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和活动开展,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对全民健身的贡献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组建科学健身指导专家服务团队,开展体育健身指导咨询和讲座,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推进“互联网+健身”服务,打造一批群众便捷参与的线上赛事活动,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等新兴健身方式。构建全市全民健身服务平台,争取实现网上国民体质测定、科学健身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查询预约等信息服务。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经费、宣传、法治、人才等方面保障,建立和完善各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长效机制,建立督查督导工作机制,确保全民健身计划各项任务得到有效实施。
  五、组织实施
  本实施计划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本实施计划,结合地方特色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各责任单位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