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坝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
  由镇党政办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和镇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职责;领导及其分工;机构设置。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信息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等。
  7.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8.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mz.gov.cn/)
  2.“草长莺飞 坝上田园”微信公众号。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填写并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受理机构。
  5.电子信箱发送申请: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箱为:1142683650@qq.com。
  (三)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需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材料,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蒙自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受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本机关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党政办(105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邮政编码:661101
  联系电话:0873—3860083
  传真:0873—3861659
  邮箱:1142683650@qq.com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