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涉及全市林草工作的有关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二)公开形式
1.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hmz.gov.cn/)。
2.政务新媒体账号:“蒙自林草”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交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蒙自市北京路与铸警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3-3726218;
邮政编码:661199。
2.邮政寄送
收件人: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地址:蒙自市北京路与铸警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661199;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电子信箱发送申请
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箱为:mzly218@126.com;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873-3726218;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5.政府网站申请
申请人进入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填写并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需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材料,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蒙自市北京路与铸警路交叉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3-3726218;
传真号码:0873-3726218;
电子邮箱:mzly218@126.com。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