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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节前检查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3-01-27      浏览次数: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结合我市人民群众节日消费热点,强化对大中型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果蔬店等节日食品主要消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肉制品、饮料、调味品、白酒、食用油、粮食加工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落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经营全流程、全环节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以涉疫药品(阿兹夫定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以及中和抗体联合治疗药物)、医用口罩等为监管重点,加强进货渠道、进货验收、购销记录和贮存条件等监督检查,做到来源可溯、流向可追。动态掌握药品市场储备数量,强化药品经营主体责任,守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底线,助力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平稳有序调整。
    三是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重点查验烟花爆竹等经营户是否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购销渠道、台账登记是否合法规范,票据是否齐全,产品外包装标识是否清晰等,严防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及生产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并要求企业严格遵守产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质量管控制度要求,确保烟花爆竹等节日热销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燃气管道安全督察,对在用特种设备的检验、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治理,确保节日期间设备安全运行。同时,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价格监管。重点围绕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节日特色消费品、商业零售等重点领域,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同时,强化涉疫物资价格监管,重点针对零售药店防疫药品医疗器械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6家、医疗机构4家、药品经营企业32家、餐饮单位1350余家次、超市8家、农贸市场10个、特种设备73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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