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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街道“五个加强”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文章来源: 蒙自市人民政府观澜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次数:

  自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观澜街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为目标,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进程中,立破并举、德法并重、化育并用,采取“五加强”举措抓好抓实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加强阵地建设,确保矛盾纠纷“有处可调”。街道成立三个阵地,高效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一是成立观澜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中心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二是以观澜街道司法所为抓手,成立“特殊矛盾调解室”,在街道调解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村(社区)阵地职能,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通过充分发挥三个调处阵地的作用,确保群众纠纷有处可诉、有地可办、有人去管。
  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矛盾纠纷“有人能管”。为确保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顺利开展,街道创新打造三支队伍。一是街道办聘请了专职律师,并从司法所、综治办、各村(社区)中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街道专职调解队伍。二是强化网格员调解队伍,给予街道各级网格员赋能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治安监督员、法律政策宣传员等职责,并进行多次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调处技能技巧,让网格员在入户走访中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把群众间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在小区内部组织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司法、老公安等“五老”人员,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德隆望尊优势,让他们在本小区内部开展调解,力争做到矛盾不出小区,纠纷内部化解。截至目前,三支调解队伍累计走访群众1500人次,摸排矛盾纠纷74起,成功化解74起,化解率达到100%。
  加强思想建设,确保矛盾纠纷“偃旗息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观澜街道以筑牢文明和谐的邻里关系和优良淳朴的乡风民风为目标,以文化人、淳风化俗,注重文化道德教育,利用道德讲堂、草原书屋等阵地平台,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进行规范约束,通过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道德模范”“先进个人”“巾帼建功标兵”等评选和“好家风好家训”宣讲、孝老爱亲宣传、先进典型培树等活动,倡导“尊老敬老、勤俭节约、崇尚科学、邻里和睦、团结友爱”的文明意识,提升群众道德文化素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健康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纠纷调处“有章可循”。街道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了调解工作流程,在各村(社区)群众中广泛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纠纷调解有章可循,矛盾纠纷少发生、不激化。
  加强组织建设,确保治安环境和谐稳定。街道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并制定矛盾纠纷和信访维稳领导接待日制度,对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采取“找准症结、找准钥匙、找准措施”的“三找准”措施,开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多渠道、多角度寻求破解问题的突破口,杜绝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汤雪云 吴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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