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蒙自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姜伟为蒙自市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同时,会议决定接受张智俊辞去蒙自市市长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旭东主持,副主任余光明、樊美莲、吴少波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旭忠,市政协副主席张波,市法院院长杨昆列席会议。
李旭东在讲话中希望代理市长姜伟团结带领市政府班子敢于担当,履行承诺,奋发有为,坚决贯彻市委的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府的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进一步树立政府工作新形象,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取得政府工作新佳绩,为蒙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姜伟在发言中表示,这次会议任命我为蒙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我将勤勉工作、尽忠职守、创新实干,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我将立足于服务州委、州政府“一个中心.五大示范”发展战略的实施,切实加强政治理论、经济知识和实践学习,及时开展调研,做到吃透“上情”、体察“下情”、关注“外情”、洞悉“内情”,尽快进入工作角色,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二是团结干事。我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尊重和维护市委的权威,坚决贯彻市委决议,主动融入蒙自政府班子集体,注重班子成员的沟通协作,努力构建志同道合、肝胆相照、密切配合、相互关心的团结队伍,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三是认真履职。我将坚定不移地与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特别是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知责、担责、尽责,努力抓好经济发展、产业培植、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把蒙自各项改革发展的任务落实好,把蒙自人民的各项事业发展好,确保市委、市政府既定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得以实现;四是依法行政。我将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积极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意见;五是廉洁从政。我将严格落实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恪守“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要求,认认真真做事,干干净净用权,做到思想清醒、经济清白、生活清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不越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