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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深化行业改革规范出租汽车管理

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18-02-07 浏览次数:

为规范出租汽车管理,稳步推进和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蒙自市对出租汽车营运价格和计价方式进行了适当调整,起步价由原来的5元/2公里调整为7元/2公里,22时至次日6时起步价由原来的6元/2公里调整为8元/2公里;出租车载客行驶里程在5公里范围内的不增加单程计价里程费,超出5公里范围的增加单程计价里程费,每超出行驶1公里,公里价上浮50%;取消燃油联动机制。新的运营价格自2017年12月18日开始执行。

据悉,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汽车票据。驾驶人不使用计价器或不能出具车票的,未经乘客同意明显绕道行驶或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全力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者运营服务、卫生保洁和收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