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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森林督查工作的主要做法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7-18 浏览次数:

蒙自市把林业工作作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作为建设“滇南中心,国家门户”的“六大战役”之一来高位推动。根据《蒙自市2015年度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情况》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325.95万亩,其中,林地面积186.87万亩(含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25.0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7.33%;公益林地面积79.98万亩,公益林与商品林比例为45.24:54.76;活立木总蓄积量26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6.85%,林木绿化率为52.66%。近三年,蒙自市共完成造林项目13.17万亩,其中:新造林9.12万亩,二次造林4.05万亩。主要做法:

一、旗帜鲜明地把林业工作摆在生态文明建设首位

(一)确立了一个思路—“林果乡村,生态家园”。蒙自是中国石榴之乡,气候湿润,光热条件充分,十分适宜发展林果产业。2017年末,全市林果种植面积达到39.64万亩,其中石榴12.5万亩、枇杷9.2万亩、苹果8.2万亩。出台了《中共蒙自市委 蒙自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设“林果乡村•生态家园”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蒙自市建设“林果乡村,生态家园”实施方案》,确立了“林果乡村,生态家园”的农业农村工作总目标,实现了植树造林与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生态增林与农民增收的有机结合,达到了“栽成林、结出果、建成景,优生态”的“一箭多雕”效果,也把林业工作从幕后推到了乡村振兴的前台。2017年以来,先后引进了东盛农业万亩石榴基地、芷村桥头村2000亩金秋红蜜桃基地、汇源集团石榴枇杷产业基地等一批示范性、带动性比较强的项目,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生态效益,更有社会效益。同时要求每个乡镇,根据优势水果产业,选择1到2个村子,打造成为可观光、可采摘、可示范的林果乡村示范村。

(二)开展了一个行动—“爱林护林”专项行动。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提高市民的爱林护林意识,蒙自市开展了爱林护林专项行动,以“三护(保护林地、保护林木、保护野生动物)、三清(清理非法占用林地、清理非法砍伐、清理“双持证”)、一提升(提升森林覆盖率)、一体系(构建全面覆盖、监督有效、处置有力的森林资源监管保护体系)为重点,多措并举保护林地。2017年累计开展爱林护林宣传1690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17年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159件,查处156起,查处率96%,移送起诉13起,打击犯罪嫌疑人14人,行政处罚违法人员143人,剩余3起刑事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有效打击和遏制了人为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从2018年起,市财政每年配套100万元用于太阳能热水器和节柴灶推广,三年内推广太阳能热水器6000台、节柴灶6000台,为农村老百姓的能源问题找到路子,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破坏。

(三)坚守了一个理念—林地姓林。蒙自面山绿化地域宽广、林地所有权人关系错综复杂,保护难度大。为此,我们旗帜鲜明地提出“林地姓林”的理念,积极鼓励林地所有权人在林地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严防一切随意改变林地用途和功能的行为,确保林地不改做它用、改姓其它。实行森林分类管理体制,公益林实行统一规划、挂牌立标、分级负责、科学经营,严格落实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商品林实行林木、林地有偿使用,允许进行使用权流转,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坚持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坚决杜绝以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为名非法占用和损毁林地。2017年共审核、审批、上报征占用林地报件14项,使用林业用地面积67.19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422.67万元;受理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066份,采伐蓄积5.5万立方米,基本实现凭证采伐,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无涉林群体性事件。

(四)推动了一项改革—林投公司实体化改革。蒙自市林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林投公司)原本为市属国有平台公司,主要职能是为政府融资。为了更好发挥林投公司在蒙自林业发展中的作用,2017年起,我们推动了林投公司实体化改革,采取把林业系统的经营性资产划入公司等方式,努力把林投公司做大做强做实。2017年,市林投公司完成融资6亿元,专项用于中心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工程。目前,2017年北部面山绿化项目10460亩已全面完成,2018年面山通道绿化工程15010亩已完成60%工程量,草坝马鞍山片区林果基地项目规划面积1500亩已开展土地丈量等前期工作。通过改革,蒙自林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得到有效缓解,极大地促进了林业发展。

二、切实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扛在肩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始终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蒙自长远发展、保护后代生存的观念,切实把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作为大事来抓,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作为全市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一是建立了三级责任体系。制定下发了实施责任制的相关文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并与各乡镇、芷村林场等12家单位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乡镇与村签订责任书,构建了市、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和群防群治的工作联动体系。二是制定了考核实施办法。为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出台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包含了考核目的、考核依据、考核组织、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方法、评分标准、奖惩办法等四个部分十八项指标,使责任制得到层层落实、得到检查考核。2017年底,对考核为优秀的草坝镇、新安所镇进行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其他乡镇严格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加强了机构和队伍建设。2017年,全面恢复了被撤销或合并的乡镇林业站,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全市林业站干部职工达到48人,确保了工作有人干、事情有人管。同时,将全市划分为385个责任区,聘请护林员626名,配备专业扑火队员60人,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加强了森林资源保护。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模式,开展了公益林承包管护试点,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对79.98万亩公益林实行市场化管护,提高了管护实效。扎实做好大围山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完成了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并将蒙自辖区的10570亩公益林划分为4个管护责任区,聘请护林员4人进行管护,无重大涉林案件发生。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6.8‰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测报准确率达到85%,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8%。严防森林火灾,2017年全市境域内无一例火灾,仅有5起火情、2个卫星热点,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了连续23年无重特大火灾发生。五是健全完善了保障机制。市委及时调整充实林业局领导班子,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并不断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2017年,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委会先后4次听取或研究林业工作。制定出台了《护林员管理办法》《护林员考核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2017年市级财政投入林业建设的资金为8394.2万元,用于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方面,是2016年的18.5倍。

三、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森林督查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督查工作,把落实森林督查工作要求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一是突出组织领导。接到上级督查通知后,市政府迅速组织召开了全市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蒙自市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调动全市技术力量、村组干部300余人参与森林督查工作,市级财政安排工作经费94万元保障森林督查工作,做到了动员部署、责任压实、人员组织、经费保障、督促检查“五个到位”。二是突出自查自纠。由州市林业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各乡镇森林督查工作进行督查,并抽取个别问题图斑进行现场踏查,督促抓好森林督查工作。截至7月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蒙自市的522个疑似问题图斑已全部核查完毕。 经核实,属审批采伐和无蓄积量无需办理采伐图斑103个,面积155.17公顷;农地图斑79个,面积36.46公顷;林地未变化图斑56个,面积56.51公顷;已审批征占用林地图斑53个,面积27.49公顷;造林未成林地图斑197个,面积114.31公顷;疑似违法图斑数34个,面积12.21公顷。三是突出整改落实。坚持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待图斑一一落实清楚后,逐一查清责任主体,属于行政处罚层面上的,坚决处罚到位;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处理。该恢复的林地,严格按照要求恢复到位。目前,已通过强有力措施,恢复林地4633亩。四是突出追责问责。市森林公安局接收森林督查涉林案件违法线索36条,初查刑事案件1起;受立行政案件9起,行政处罚8起,其中西北勒乡4起、冷泉镇2起、鸣鹫镇1起、芷村镇1起,行政罚款26.84万元;其他案件线索将做进一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