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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蒙自:“家门口”的流动阳光仲裁庭 把群众“心事”办成民生实事

来源: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1-16 浏览次数:

近日,杨某到蒙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向用人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仲裁员在审查申请书并向申请人详细了解情况后,为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就近就便化解争议,市仲裁院启动“流动阳光仲裁庭”办案模式,走进社区,将“坐等办案”变为“上门问诊”,主动提供“靠前服务”。在仲裁庭组织调处下,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以调解方式结案。

近年来,蒙自市人社局积极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党建为引领,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打造“流动阳光仲裁庭”服务品牌,本着“用心用情,调解先行,让仲裁庭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的宗旨,让劳动者不出远门即可参加庭审调处服务。

优化程序,实现调解“零障碍”。在确保“流动阳光仲裁庭”仲裁程序规范、标准、严谨的基础上,对仲裁案件申请、提交、审理、送达等环节进行全面优化、调整,不断压缩办理耗时,提高执行效率,对案情相对简单、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案件实现当天受理、当天调解、当天履行。

搭建平台,促进庭审“零距离”。“流动阳光仲裁庭”以“便民、利民、高效”为出发点,大力推进辖区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平台建设,邀请企业的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等人员参与,“零距离”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综合性、一站式”非诉讼劳动纠纷解决服务,有效减少企业劳动争议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延伸服务,打通便民“快车道”。主动延伸服务触角至矛盾发生一线。对部分当事人或因工伤或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行动不便的,将“流动阳光仲裁庭”开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车间、田间地头,现场以案释法、精准宣传,起到了“处理一个案件,受益一批员工,规范一家企业,影响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实现调解仲裁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奔波诉累,助力当事人“家门口”维权。

事后答疑,宣传引导“零缺位”。通过下基层、进社区、入企业、上工地“一线庭审”,不仅降低了工人维权时间和成本。也让现场旁听企业与劳动者沉浸式体悟更加深刻、直观地感受和了解仲裁程序,有效增强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常态化开展“流动阳光仲裁庭”是蒙自市人社局为民办实事的创新之举,重在“上门”、情在“为民”,以实招办实事,以实干求实效,全力解决当事人的烦心事。力争打通仲裁为民“最后一公里”。2023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流动阳光仲裁庭”办案模式12次,案件终结率100%,挽回群众损失13.3万余元,依法有力维护了和谐劳动关系,打造了惠民服务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