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是实现刑事司法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为贯彻“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今年3月以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紧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全、从全到优。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试点院以后,院领导率先部署工作并出台实施方案,围绕“三年以上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明确需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全覆盖”工作落地试行。为共同做好试点工作,积极与市司法局会商,有效破解辩护范围、程序、经费保障等难点问题。3月9日,发出全州首份通知辩护公函,标志着“全覆盖”工作落地,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以高效的执行力,争做“全覆盖”工作的先行者、排头兵。
实施办法从辩护范围、律师职责、工作程序等方面对全覆盖工作进行明确,并提出10条具体工作要求,为全覆盖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设计并统一各阶段所需法律文书,促进了“全覆盖”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其中《审查起诉阶段指派律师辩护征求意见书》被红河州人民检察院采纳并录入2.0业务系统,成为全州工作的“样本”。
试点工作过程中,定期研判、不断总结、动态跟进,在收案阶段即初判是否属于辩护范围,解决案件改变定性无法及时通知辩护、文书移送不及时等问题。全面推进“现场+互联网+异地”多途径阅卷模式,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通过审查律师意见、深化量刑协商等方式保障律师实质性参与,强化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作用。
今年以来,已为符合条件的60名犯罪嫌疑人联系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参与率同比增长10%,有效促进“辩护端口前移一步”,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彰显“省内首批试点”的责任担当,把全覆盖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检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以“探路先行”的勇气推动“全覆盖”工作高质量发展。